42岁丈夫晚期 42岁丈夫晚期取钱治病时,发现87万只剩1.52元,妻子悄悄转移了钱( 三 )


就算丈夫曾经做了错事 , 那笔钱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 理应有丈夫的一部分啊 。
当然 , 小董作为丈夫 , 的确是不合格的 , 虽然长年分居闹离婚 , 可毕竟还没有离婚 , 在外面做出那种事是不可原谅的 。
妻子完全可以离婚 , 拿走属于她和孩子的 , 剩下丈夫自己的那部分 , 让他拿去治病 , 这样孩子长大了 , 也不会有遗憾 。
不知道这种病能不能治好?
我只是想问:夫妻一方生病 , 到底是该给大人治病呢?还是把钱留着抚养子女呢?
来源:金明军说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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