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世,女友竟拿着遗嘱,要求男子父母将房产过户,法院怎样判

男友死后 , 女子竟然拿着男友亲笔写的遗嘱 , 要求男友的父母将两套房产以及一辆汽车 , 还有58万元的存款 , 全部转到该女子名下 。 男友父母在拒绝之后 , 该女子还请来律师将男友的父母告上法庭 , 法院又会如何判决?
男子去世,女友竟拿着遗嘱,要求男子父母将房产过户,法院怎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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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先生在一次出差的时候 , 认识了刚走出校园没多久27岁的尤女士 , 经过一段时间接触后 , 被尤女士的热情 , 活泼以及美貌所折服 。
虽然尤女士得知彭先生是有家室的 , 但是也很快两个人突破了道德的底线 , 并且很快的发展成为了不正当的恋爱关系 。
彭先生的妻子得知此事后 , 果断起诉离婚 , 并且获得了儿子和女儿的抚养权 。 而彭先生则在离婚之后分得了两套房产和一辆汽车 , 以及60万左右的现金 。
彭先生在离婚不久之后就被查出患上了癌症 , 经过一番治疗之后 , 最终还是因病身亡 。 在彭先生死后 , 尤女士拿着彭先生生前亲笔所写的遗嘱 , 要求彭先生的父母配合将房产过户 。
但彭先生的父母本来就恨透了尤女士 , 认为是他拆散了自己儿子的家庭 , 并且还克死了自己的儿子 。 所以彭先生的父母明确表示 , 这个房子和存款都会留给自己的孙子孙女 , 尤女士一分都别想拿到 。
在沟通无果 , 后尤女士就拿着遗嘱请来了律师将彭先生的父母告上了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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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女士认为:
自己手里有彭先生亲笔所写的遗嘱 , 遗嘱上也明确表示房产和存款全部归自己所有 。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 , 有合法遗嘱的 , 尊重被继承人的遗愿 , 按照遗嘱办理 。 因此 , 尤女士要求法院判令彭先生名下的所有财产归其所有 。
彭先生的父母认为:
尤女士手里的遗嘱并不一定就是真的 , 而且彭先生当时已经身患癌症 , 在晚期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行动能力 。 彭先生的父母认为 , 这个遗嘱就算是彭先生自己亲手所写的 , 但也不一定能够真实地表达彭先生本人的真实意愿 。
而且两老人也表示自己两个人年龄比较大 , 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收入 , 再加上有孙子孙女 。 就算彭先生再怎么不孝顺 , 也不可能把这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尤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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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一审法院审理后: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 , 有合法遗嘱的 , 尊重被继承人的遗愿 , 按照遗嘱办理;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如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
而且法院还特意强调了这是要合法的遗嘱 , 当然尤女士手上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 并不是尤女士说了就算的 。
根据本案来说 , 如果有女士手上的遗嘱 , 确实是彭先生亲笔书写的 ,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 , 不必见证人也不需要公证 , 但是必须是清楚的表达本人真实意愿 , 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
但是从本案的事实上来看 , 彭先生已经罹患癌症晚期 , 此时已经没有能力准确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
而且根据事实情况 , 彭先生的父母年事已高 , 还有儿子女儿都需要抚养 , 不可能将全部的财产留给尤女士 。
除此之外细心的法官还发现了问题 , 程先生的这份遗嘱的落款日期是在与前妻办理离婚手续之前的 。 (很可能当时是彭先生给尤女士的糖衣炮弹 , 但是尤女士留下来了)
也就是说这一份遗嘱是彭先生在结婚期间内写给尤女士的 , 这已经是属于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 根据《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 ,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因此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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