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稿 阿姨充错2次话费,对方拒绝返还,回复2句话叫人很无语( 二 )


要是继续用手机号 , 这种人就纯属“老母鸡皮痒痒” , 实在叫人无语 。
或许他不知道 , 即使注销手机号 , 也得话费清零才行 。
各大运营商都有规定 , 对于普通预存款且未参加任何优惠活动的费用可以退还 。
看来这位大哥并不太懂社会 。 洋洋自得中 , 暴露出自己无知的洋相 。
500块钱对老年人来说 , 不是小数目 , 得买多少馒头和青菜 。
一个大男人 , 说出如此小气的话 , 格局暴露无疑 。
“一筹莫展”的薛大姐联系到记者 , 希望媒体可以出面调解一下 。
记者取得对方的电话后拨打过去 。 一开始接通了 , 在记者说明来意后 , 对方再次挂断 。
第二次打过去时 , 已经显示占线了 , 估计是被拉黑了 。
记者只好与运营商取得联系 , 得到的答复是 , 要是对方不愿意配合退款 , 他们也没有任何办法 。
目前 , 薛大姐错充的电话费尚未讨回 。
深度思考明明是一件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事 , 为什么笔者要专门写一写 , 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 。
作为损失方的薛大姐 , 由于没有弄清楚号码 , 导致错充到别人的手机号 , 自己有疏忽大意的责任 。
另一位得了好处的男士 ,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 , 你得了不该得的便宜 , 不属于你的东西 , 就应该还给人家 , 据为己有还如此理直气壮 , 这种人真是头一回见 。
关键是运营商 , 作为一个第三方服务机构 。 消费者花钱购买你的服务 , 你得服务到位 。
消费者有凭有据 , 能够证明自己的钱错充到别人的手机号 。 申请退还时 , 应该特事特办 , 没有太大的必要征得对方同意吧 。
哪怕可以走法院起诉追回 , 为了500块钱打官司 , 请律师花了N个500块钱的律师费 , 普通老百姓真的玩不起 。
说实话 , 在这方面的服务还需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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