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暖气的时间和标准是什么,供暖时间几月到几月( 二 )


最新供暖通知来了,看看你家的什么时候供暖?
1、地区不同时间略有差异 , 原则是在每年的11月15日左右,视当地当时的天气状况,政府与供热部门部门适当调整 。
2、一般的供暖时间是11月15号至下年的3月15号左右 , 过了3月15号就停暖了,时间还是准时的,如果遇到特别冷的时候可能会延迟你一会大概会过了3月底了吧 。
我国东北地区集中供热期一般是在十月份开始 , 具体以气象预报来决定 。西北和华北地区供暖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也是根据气温来决定 。

送暖气的时间和标准是什么,供暖时间几月到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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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准及供暖结束时间 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国家对供暖标准、供暖起始时间和标准温度没有相关政策,都是以各省市的地方性政策为主 。
以黑龙江为例: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三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规定当地居民年度供热的起止时间,可以根据气象情况要求供热单位提前供热或者延长供热时间,并给予供热单位适当补偿 。
未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
供热单位应当直接向终端用户供热,不得截留、倒卖或者转售热能;不得以节能减排、低温长供等为由降低供热温度 。
第三十一条 供热单位应当建立用户室内温度定期抽样测温制度 , 测温记录应当有用户签字 。
第三十二条 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18℃,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 制定高于18℃的温度标准 。
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应当以居民卧室、起居室(厅)门进深二分之一处距地面一点四米高点为检测点进行检测 。
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及其检测方法,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扩展资料:
其他各省市供暖政策:
1、青岛市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三十一条
采暖期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 。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 。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 。
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 。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
2、哈尔滨
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市规划区内供热起止时间为:当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 。
县(市)供热起止时间由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后公布 。
未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热源单位、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
第二十六条 在供热期内,居民用户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得低于18℃,其他部位室温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
市、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示相关设计规范标准 。
居民用户室温检测方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及其检测方法 , 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3、长春
根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市供热期为当年十月二十日零时至次年四月六日二十四时 。
鼓励供热经营企业提前供热、延期停热 。
气温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或者延期停热 。供热经营企业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提前供热或者延期停热的 ,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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