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 用了“发源地”三个字,全国百余家理发店摊上事了!

侵权 用了“发源地”三个字,全国百余家理发店摊上事了!

从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到青花椒、南京大牌档 , 这两年 , 商标维权事件多次在网络引发高度关注与争议 。 近日 , 河南几名理发店商户收到法院传票 , 因其使用的“发源地”字样涉嫌侵权 , 被原告武汉发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尊公司)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
在采访过程中 , 有人认为 , 发尊公司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合情合理 , 也有人提出“发源地”为行业通用名称 , 不应被认定为商标 。 针对上述说法 , 记者近日联系了河南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及律师进行了分析 。
事件经过
名称中用了“发源地”三个字 , 全国百余家理发店成被告
说起“发源地” , 你最先想到的是什么?是河流开始流出的地方?是事物发端、起源所在?还是一个理发店品牌?
这几个月 , 因为“发源地”三个字 , 全国不少理发店(美发店)“摊”上事儿了——因为门店的招牌、宣传海报等使用了“发源地”字样 , 包括河南在内 , 全国百余家理发店 , 被拥有“发源地”商标权的发尊公司告上了法庭 。

发尊公司在起诉状中称 , 其为中国专业美发市场知名的直营连锁品牌 , 旗下拥有“发源地”等知名品牌 , 并经授权拥有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 。 涉诉商标注册时间分别为2003年11月与2008年8月 , 商标核定使用服务项目均为第44类 , 包括理发店、美容院等 。 2022年4月 , 发尊公司通过与权利人孙某某签署协议获得商标使用权 。 该公司发现 , 被告未经许可 , 擅自在经营的店铺招牌、店内装潢等处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 由于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 对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及品牌价值、商誉损害 , 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
自2022年6月起 , 发尊公司以侵害商标权、商标权权属、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等为由 , 已分别将江苏、浙江、重庆、河南和广东等地170余家理发店(美发店)告上法庭 , 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4万元~5万元 。
在上述案件中 , 法院审理认为 , 发尊公司系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人 , 商标法律状态稳定 , 其合法权利应受法律保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 ,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 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 该案中 , 被告未经原告授权在其经营的店铺招牌、店内装潢等处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及近似的标识 , 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 , 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 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按判决书 , 被告理发店(美发店)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发尊公司经济损失13000元 。
根据现有公开信息可以看到 , 这些案件的判决结果或为“双方均获得部分支持” , 或为原告撤诉 。 在原告获得部分支持的案件中 , 法院最终判定赔偿金额在几千元到一万余元不等 。
行业争议
“发源地”一词是否可为一家所有?
在全国范围内 , 使用“发源地”做企业名称的理发店(美发店)并不只是有上述的百余家 。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 , 目前登记在册的含有“发源地”字样的理发店(美发店)全国各地有3000多家 , 从地域分布来看 , 在业、存续的相关企业主要分布在河南、湖北和广东等省份 。 这些店铺经营时间长的有十几年 , 短的也有二三年 。
就目前看来如果被告理发店(美发店)以及其他潜在的被告理发店(美发店)无法证明自己没有侵权 , 最终面临的大概率是改名和赔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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