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招聘无证医生称可以打下手,医院用无证医生有事吗?

1、医院用无证医生有事吗?法律分析:医院用无证医生是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三十六条之一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或者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医院招聘无证医生称可以打下手,医院用无证医生有事吗?

文章插图
文章插图
2、求法律行家回答谢谢 中国的民营医院里面的医生如果没有执业医师证和医师…无证上岗,属于非法行医,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环,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我国刑法第336条第1款也规定 , 非法行医罪的刑罚分为三个量刑幅度,一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二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是“造成就诊人死亡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对明显高比例使用无资格上岗医生的医疗机构,法律明确应予以取缔诊疗场所 , 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现实中,对大中型医院 , 使用个别人员非法行医的怎么处理单位,法律不是太明确,一般卫生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定额度罚款 。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