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的证明( 二 )


如果是因为分户从原户口本上迁移了 , 指的是因婚或是工作关系等,在遇到要证明“我妈是我妈”的情况下 , 可以到你原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
公安部已发布十八种不再开具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就是其中之一 。
这十八种证明是:
1、身份信息证明;
2、健在、死亡证明;
3、实际居住地证明;
4、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6、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错,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7、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 , 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要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
8、偿还能力证明;
9、亲属关系证明;
10、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11、婚姻状况证明;
12、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
13、人员失踪证明;
14、保险事故证明;
15、各类证件、印章的丢失证明;
16、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17、房产情况证明;
18、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 , 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 。
本来以为自己的母亲就是自己的母亲,而今却需要相关部门开取证明,在告知开取证明麻烦的情况下 , 而旅行社却给出了交60元钱就可以不用开证明的搞笑的答案 。难道自己的母亲还用开证明来证明是否真实吗?难道60元钱可以证明自己的母亲就是自己的母亲了吗?
看到这则新闻确实感觉到很滑稽,但是在现实生活中 , 我们确实面临着很多这样的问题,比如入党要有无犯罪证明,获得助学金要有贫困证明 , 等等 。但是这些证明到底有什么用呢?难道是为了卡住那些不够条件的人,还是为了其他的目的呢?同时,交60元钱难道就能够证明吗?笔者认为这是旅行社收取了这笔本不该花费的费用 , 最终让消费者买了单 。
开个证明为何如此麻烦呢?有的需要不远千里来开个证明,有的本来这个职能部门可以开的证明却总是找个各种借口,拿着鸡毛当令箭,更有甚者相互推皮球 , 最终一个简简单单的证明却需要当事人耗费很长的时间 。这是典型的为民服务意识的问题 。
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政府部门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希望大家能够真正的改进作风 , 更好的为民服务 , 精简办事流程,让那些本不该需要的证明就不需要了吧 , 让社会上的某些不法人士钻这些制度的漏洞,毕竟少收60元起码为消费者少损失60元 。
1.户口本但必须是你和你妈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2.出生证出生上有你父母的名字
3.独生子女证70-80年代独有 我刚独生子女证证明过我妈是我妈
4.集体户口簿 60-80年代国有部门所有员工在一个户口本上 上面记录有人与人的关系
5.居委会 村上 开证明去公证处公证
6.DNA鉴定绝对权威 但贵
如果你妈妈能证明你是她的小孩 。那么就可以证明你妈就是你妈了 。这些都是某些机构吃饱饭没事做的人整出来的 。给点钱就不用证明了 。常规的方法就是用户口本了,还有出生证明肯定也是可以的 。还有花钱去某些机构盖个公章也是可以的 。
【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的证明】我觉得你就是个逗比自己的妈你都不要了你还是个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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