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外贸和跨境电商有什么区别,跨境电商与传统外贸有哪些相似性?( 六 )


贸易的上游层次,是法律 。这是我们最容易忽略的一点 。在真实的跨境贸易和物流当中,每个节点都受到法律层次的约束 , 包括中国及目的国法律的多层次的约束 。可以说,法律就是我们的工作圣经 。我们认真看这三横当中法律层次,核心就是海关 。
就笔者的理解而言,全球海关都以“税”为核心点 , 包括DRAWBACK(退税),DUTY(关税) 和TAX(税),DRAWBACK也就是退税政策 , DUTY固然是关税,TAX还应当包括增值税、销售税和所得税 。
跨境电商情况下,涉及到“税”主要是两个问题 , 第一个是主体认定,货是谁的?第二个是,退税与否,交税与否?可以说 , 在法律层次而言,对整个跨境电商业态具有决定意义,总结而言则是:“税决定物流,税决定贸易 。”
跨境电商的三纵
相对第一部分的“跨境电商三横”展示了业态内的各种产业,跨境电商的三纵则直观地体现了跨境电商的主体 。
好了,我们说三横主要是跨境电商的层次,现在说三纵是跨境电商的主体 。不管是B2C,还是B2B , 还是B2ABCDEFG 。笔者很反对这种模式化的伪装高大上,实际上跨境电商的主体,本质就是做贸易的,跨境出口和跨境进口就是跨境零售,中间就是一般贸易 。
跨境出口和跨境进口的核心问题还是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传统的服装及新兴的3C产品,进口集中在保育类别的奶粉、健康食品及美容产品( 化妆品) 。跨境出口和跨境进口之间在SKU成规模化后 , 开始出现一般贸易形式 。比如进口一罐奶粉叫做跨境进口,进口50吨奶粉叫做一般贸易 。反之亦然,无论两者怎么变 , 投资方怎么改称呼,只要规模化就是一般贸易 。
行文至此,诸君开始慢慢接触到了跨境电商的本质还是在做国际贸易,只是随着结算条件及物流发达以后才开始形成的小规模个人出口,一旦成规模,又回到一般贸易的轨道 。实际上,在一般贸易上,没有任何本质的改变 。
总结而言,跨境电商的主体就是:出口个体,进口个体及一般贸易 。
跨境电商的三横三纵矩阵(ICL矩阵)
言至此,三横讲业态 , 三纵讲业者,三横三纵的结合就是跨境电商的矩阵 。这里涵盖了三横,跨境电商面对的法律约束 , 贸易主体和物流交付;三纵,跨境出口,一般贸易和跨境进口 。
诸位不妨细看此矩阵 , 基本涵盖了业者的前世、今生与来世 。前世,我以前做什么;今生,我现在做什么;来世 , 未来打算做什么?即便是一个做法律咨询的业者,亦能找到自己的位置 。这个矩阵的每个节点都是一个产业,而这个矩阵的整体则构成了跨境电商的产业结构 。
可以说,每个节点的产业内涵既包括“个体户”也包括“平台”,节点的外延则反映了该产业所受到的制约 。
这在最近的跨境电商研究中,目前还没有发现,也算是我们的一个总结成果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吧,这个矩阵构成了跨境电商的产业结构,也分析出跨境电商的本质:中国产品以中国服务交付
近年来在新技术的推动下,跨境电商已经成为我国外贸的新增长点和重要力量 。2020年5月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文件,同意在雄安新区、大同市、满洲里市、营口市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上之前已经获批的59个,至此,全国将有10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覆盖30个省、自治区、市 。国务院将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的成熟经验和做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 , 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