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街头搭讪女性拍摄视频上传网络 律师:涉嫌侵犯肖像权

短视频|街头搭讪女性拍摄视频上传网络 律师:涉嫌侵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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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采访人员 徐驰)近日 , 有网友发现 , 有短视频博主在街头搭讪穿着时尚的女性 , 并拍摄后上传 。 有网友表示 , 这样的行为让人十分反感 , 希望短视频平台能处理类似博主 , 清理相关视频 , 正确引导网络环境 。
采访人员看到 , 在某短视频平台上 , 一位名为“孙丰顺”的博主 , 主页上都是搭讪女性市民的短视频 。 采访人员随机点开几段视频后观看 , 发现该博主会在街头、地铁站等地 , 随意搭讪穿着时尚的女性市民 , 并用相对固定的话语沟通 , 同时 , 要求加对方微信 。 在几段视频中 , 一些被搭讪的市民吓得直后退 , 还有一些被搭讪的市民对此十分反感 。
采访人员还在该博主的主页上看到“视频都是事后解释经同意才上传的” , 但有网友指出“这倒不一定” 。 因为一些被搭讪的女性市民根本没有意愿与博主交流 , 更不用说同意上传视频至短视频平台了 。 采访人员在几条视频中看到网友评论 , 几乎一边倒的批评声 。 网友“烟花易冷”说道:“博主不觉得尴尬吗?”网友“奶茶不喝可乐”说:“把人家吓死了 。 ”网友“小强”则说:“这就是骚扰!”
采访人员就此事咨询了法律界专业人士 。 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裕斌在观看了数十个相关视频后表示 , 该视频博主的行为 , 已经构成了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 秦裕斌介绍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 , 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 另外 ,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 , 任何人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短视频|街头搭讪女性拍摄视频上传网络 律师:涉嫌侵犯肖像权】秦裕斌指出 , 一方面 , 被拍摄视频的当事人 , 可以通过平台 , 要求该博主删除视频 , 或者通过法律途径 , 起诉拍摄者 。 另一方面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 视频创作者也不能因为“博眼球” , 而突破了法律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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