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工调动怎么办理,事业单位岗位调动申请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要遵守以下原则:
集体研究的审批原则
成立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县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有关人事调动问题,由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
从严控制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一律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参加统一公招考试,择优录用;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及公务员流动到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之间流动、高层次专业(特殊)人才引进外 , 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
依法依纪原则
严格遵守《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作出的规定,依法依纪办事,促进工作人员的合法有序流动 。
编制统一核定原则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工作人员调动,应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统一核定的编制范围内进行,用人单位既要有空缺编制,又要经编制部门同意使用编制 。
经费渠道相同原则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 , 必须在相同经费渠道的单位之间进行,鼓励顺向流动,即党政机关单位干部(含参照单位)调到企、事业单位 , 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单位 。
调动的基本条件
(一)工作人员调动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人员调动应当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 。调入单位必须有空编,且按照编制性质(单位性质、人员身份、经费预算形式)为非逆向调动的 。
2.人员调动应当具备拟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
3.凡有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必须具备资格准入条件 。
4.县直机关、事业(参公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应首先考虑从县直机关、事业(参公事业)单位相近专业工作人员中调配,或通过公开选调方式,择优选调 。
5.从县外调入我县的,除特殊家庭需要照顾和工作需要外,仅限于解决夫妻分居两地和引进我县特殊紧缺人才,按照对等调入原则并严格控制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般不得调动:
1.见习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2.履行服务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4.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况 。
调动程序
(一)县内调动 。
1.用人单位向县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材料:
(1)调动报告 。要说明调入单位的编制及职位、岗位空缺情况以及拟调动人员基本情况、调动理由 。
(2)《调动审批表》 。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签章,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签章,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签章 。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还需提交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材料(岗位设置核准通知、岗位说明书、岗位聘用认定通知复印件、《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对照表》、《事业单位岗位变动审核表) 。
2.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提交的人事调动材料进行审核 。
3.县内一般干部调动原则上每季度审批一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调动相关材料,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 , 凭会议纪要办理调动手续 。
4.县直机关、事业(参公事业)单位需选调补充工作人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先将选调方案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再提交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按选调方案实施 。
(二)县外调动 。
1.调出 。
调出人员须提交申请调动报告(说明调动人员基本情况、调动方向、调动理由等)及干部商调登记表 。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签章 。
2.调入 。
(1)用人单位提交申请调动报告,须说明调入单位编制及职位、岗位空缺情况及拟调动人员基本情况、调动理由 , 并附要求调入人员个人调动申请、学历、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和干部考察材料 。
(2)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编办拟出人事方案提交县编委会讨论,凭县编委会会议纪要确认的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办理干部调入手续 。
机关事业单位需从外县市引进特殊紧缺人才的,用人单位在征求县编办意见后制定引进方案 , 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县编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
在凡进必考的情况下,事业单位职工还能调动吗?如果能,是如何调动的呢?
事业单位职工,还是可以调动的,这是指不改变身份、不改变财政供养模式的情况下,由事业单位调到事业单位 , 基本上不受任何限制 。只要调入的单位有空编 , 原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或者人事部门出具信函或者文件,实现岗位调动 。但如果是逆向调动,比如从事业单位调往参公单位、公务员单位,或者由自收自支单位 , 甚至差额单位,调往全额事业单位 , 都会有不同情况的限制 。
从事业单位调往参公单位或者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岗位,在目前的人事管理模式下,基本是不可能的 。公务员岗位凡进必考 , 不通过考试这道程序,是不能实现调动的 。唯一能调动的,是提拔为副科级以上干部或者,或者管理八级以上,试用期满两年后,年龄不超过40岁 , 可以由组织部门调任参公或者公务员岗位任职 。除此而外,凡进必考 。

事业单位职工调动怎么办理,事业单位岗位调动申请

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入差额或者全额事业单位,如果是管理人员或者正式职工,问题都不大,如果是地方政府自行招聘的合同工、自收自支人员,同样也是不可能的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 产生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 , 这些招聘的合同工 , 要么自主择业,要么由人事部门统一招聘 ,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其编外人员或者临时工身份不会改变,也不可能通过工作调动,瞒天过海,换了身份 。
正规的事业人员之间的调动 , 首先必须接收单位有空编,超编不能调动 。其次必须征得原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人事部门才可能出具信函,或者专门下发人事调动文件,凭此文件,接转人事关系、工资档案,编制部门也必须凭文件入编 , 才算是正式调动 。地区间调动,也必须按照此条件和程序进行 , 跨地区间调动 , 主动权在接收单位 。只要接收单位同意,并且有空编,基本就不存在其他方面的障碍 。
【事业单位职工调动怎么办理,事业单位岗位调动申请】
事业单位职工调动怎么办理,事业单位岗位调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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