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察机关可以运用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措施调查案件 。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一条 调查人员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均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 , 出具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调查人员进行讯问以及搜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对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 留存备查 。
【监察机关可以运用哪些措施调查案件 来这里了解下具体的相关规定】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
-
-
-
-
-
小伙吃鱼不吐刺 60岁阿姨一天直播14小时,做菜带货还“挽救”粉丝婚姻
-
-
奶奶是十里八乡有名的长寿老人 给90岁奶奶做的早餐,晒朋友圈火了,朋友:搭配合理营养还美味
-
我从小父母离异|我生双胞胎我妈来照顾,孩子满月前,她给我说件事,听完后我傻了
-
-
-
百娱星谈 魔兽60轮回服:P1阶段这些道具价值很高,得其一者千G马无忧
-
时尚装修设计大全|餐桌总是堆满杂物? 这些餐边柜设计一个比一个实用,照着装准没错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