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协议书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协议书是怎样的
1.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什么?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赔偿协议应当有效 。与普通民事合同一样,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可能部分无效、待定或可撤销 。根据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可撤销性:根据法律规定 ,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协议 , 在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 , 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地位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实践中,存在许多重大误解和明显不公平的再赔偿请求 。“重大误解”是从意思表示的角度说的 , 即在签订协议时,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判断情况出现错误 , 以重大误解的心态签订协议,这不是他们的真实意思表示 。而“明显不公平”主要是从损害后果来看的 。也就是说,当被侵权方的实际损失远远超过预期损失 , 利益差异超过法律允许的限度时,可以“明显不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撤销赔偿协议 。判断是否属于明显不公平 , 要考虑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这不仅取决于受害方是否缺乏经验、技能等 。在签订合同时,还要就协议是否造成实际损失与预期损失的巨大差异 。如果损失差距不大,或者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有明确的认识,则不能请求解除或变更协议;否则,您可以请求撤销或更改协议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赔偿协议,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即《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至于此类协议的效力,如果协议主体合格 , 且协议是基于双方自愿协商,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 不损害公共利益,则认为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有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协议书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的内容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 , 残疾赔偿金按照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或者残疾等级,以及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自自主决定之日起计算20年 。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一年将减少1岁;75岁以上的按5岁计算 。1.残疾赔偿性质的确定伤残赔偿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了残疾赔偿的性质是指因残疾导致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所造成的财产损害赔偿,否定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残疾赔偿的定义[2001]7号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确认了伤残赔偿的性质,明确规定伤残赔偿属于财产损害赔偿,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2.确定丧失工作能力程度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后致残 , 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对其劳动能力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治疗残疾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可分为十个残疾等级,最重等级为一级 , 最轻等级为十级 。自理障碍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生活不能自理 。3.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我国对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是“多阶” 。不同的主管部门对不同的残疾人制定了不同的鉴定标准 。道路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国家标准》 。4.伤残赔偿金的具体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残疾等级(一级为100%,二级为10%,依此类推)×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残疾赔偿金(60岁以上的人)=残疾等级(一级100%,二级10%等 。)X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年将增加年龄);(3)残疾赔偿金(75岁以上人群)=残疾等级(一级100%,二级10%等 。)X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当然,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实际收入未因残疾而减少,或者残疾程度较低但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就业”的情况下,残疾赔偿金可以相应调整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赔偿金额将根据受害人受伤、伤残或丧失行为能力的程度确定,其中,从伤残确定之日起满20年 , 按照当事人被诉法院所在地和当地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计算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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