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归责原则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归责原则有哪些

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 。二、因果关系原则:当事人存在有违法行为 , 是否一定在事故中起作用,违法的严重程度与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成“正比”,有些行为并不违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也有些违法行为很严重,但在事故中并未起作用 。行为与该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加重事故后果 。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事故有因果关系 。直接原则:行为人的行为是实实在在地足以引起交通事故及损害后果发生的因素 , 它就构成事实上原因,即直接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 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归责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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