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的法律效果如何


自认的法律效果如何

自认效力是民事证据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 可以严格定义为:当事人一方或其他有权对该方承担法律后果的自认人,对不利于自身的事实指称或材料证据,在本案诉讼中以明示或默示的形式向受诉法院表明其真实的观念表示 。
由于自认具有不争执性、自愿性和高度真实性的特点,受诉法院可以根据自认在没有经过查证的情况下,直接将不利于自认方的事实指称认定为案件事实 , 或者将经过自认的材料证据直接作为定案证据 。
【自认的法律效果如何】自认的直接认定作为案件事实或定案证据,可见其法律效果相较于其他证据更加强大 。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