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了什么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了什么条约

根据历史事件记载 ,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 , 清政府不得不接连签订了《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瑷珲条约》 。1858年,在清政府在战争中被击败后 , 不得不与外国列强签订了《天津条约》 。紧接着 , 由于英法联军攻占大沽口 , 清政府再次被迫签署了《北京条约》 。与此同时,俄国趁势与清政府签订了《瑷珲条约》 。
《天津条约》的要点在于:新增设了天津等十一个城市作为通商口岸,其它国家的人民得以自由进入中国旅游和传教等 。此外,清政府还需要支付八百万两白银的赔款 。
《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清政府必须承认《天津条约》的有效性,并割让九龙司等地区给英国 。同时,英国和法国有权招募中国工人 , 并允许他们出国工作 。
【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了什么条约】《瑷珲条约》的主要内容是:中国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的六十多万平方公里土地归属俄国 。至于乌苏里江以东的地区 , 则由俄国与清政府共同管理 。此外,黑龙江和乌苏里江的使用权限仅归俄国和清政府 。
综上所述,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签署的《天津条约》、《北京条约》和《瑷珲条约》对于清政府而言都意味着一系列的割让和损失 。这些条约对中国的领土和主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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