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设计的四项基本原则

字体设计的四项基本原则

语言是传达思想情感的媒介,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 。随着文字的不断变化,其设计形式也在随着创新,从字符的构形到书写体势,都有过几次重大的变化,从而形成了不同的字体风 。字体的创新变化离不开字体基本原则的运用 。认为在其原则的基础上创新 , 达到完美以感心,音美以感耳 , 形美以感目的效果 。主要原则有四点 。
一、字体的字形要正确 。



文字的字形要做到确切无误,既不能任意增加笔划,也不能任意减少或改变 。不同汉字或拉丁字母的构成,笔划都是法定的 , 只要有一点半划不符,就成别字,轻则字义不同 , 重则不成其字,无人认得,这就完全失去了文字本身的作用 。


二、字体设计的风格要统一 。


不管拉丁字母或汉字,字体笔划都必须统一 。如写汉字 , 不宜三笔隶体 , 二笔仿宋,写拉丁字母也不宜播楷、小楷、花楷杂组一字,印刷体与手写体也不能在一字中混合运用 。



三、注意字体表情的设计 , 要求适应文字内容的精神 。


这里说的文字字体表情是指字体给人传达的一种精神状态 。如黑体有醒目严肃的感觉,老宋、楷书有端庄刚直的的表情;仿宋、行书有清秀自由的意趣;而篆书则有华贵古朴的风貌又如拉丁字母的花楷颇相当于汉字的左篆,具有华贵古朴之感;印刷体则相当于老宋楷书 , 一具有端庄明确的感觉 。手写体则相当于仿宋、行、草,有轻松活泼的体态 。因此选择某种字体为设计美术字之基调时 , 应该按文字内容的精神而定 。这样才能表里一致,发挥出文字感染力的最大功能 。至于变化形式,可不拘一格,只要根据文字固有结构变化就行,甚至还可进一步按透视法、立体投影、空心变化等受法,加强其装饰意义,使之美化 。



四、书法表现的文字与设计 。


我们在设计文字的字体时应该各种书写体作系统的了解 , 各代书家作书运笔神妙,出现许多不同的变化字体,成为多种特殊的艺术造型 。我们可以借鉴这种造型,体现事物本身的艺术感觉,将书法字体融汇贯通,灵活应用 。


【字体设计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循上面这四大基本原则,那么就能帮助大家设计出优秀的、自己满意的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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