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评残新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http://img.jingyanzongjie.com/240914/1152411452-0.jpg)
新的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级残疾
1.一级重度精神发育迟滞 。
2.极度严重的器质性精神障碍 , 日常生活不能自理 。
3、四肢瘫痪(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
4.三联症(肌力1级) 。
5.严重的非肢体瘫痪运动障碍 。
6.植物人的生存状态 。
7.持续昏迷 。
8、呼吸困难ⅳ级 。
9、心功能ⅳ级,或心功能ⅲ级伴有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
10.心脏移植后 。
11.肝切除术后原位肝移植 。
12、小肠切除90%以上 。
13.双侧肾切除术或孤立肾切除术,通过透析维持,或同种异体肾移植后肾功能不全的尿素期 。
14.三肢(腕关节以上上肢、踝关节以上下肢)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
15.皮肤损伤导致疤痕形成,达到身体总表面积的90%以上 。
二级残疾
1.四肢瘫痪(双肢以上肌力2级) 。
2.三联症(肌力2级) 。
3.截瘫或偏瘫(肌力1级) 。
4、截瘫(肌力2级)伴尿失禁 。
5、面部疤痕超过90%,严重影响外观伴器官功能障碍 。
6.双目球缺失 。
7.失明眼睛5级 。
8.一只眼球缺失,另一只眼睛5级失明 。
9.双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缺损 。
10.一侧上颌骨和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 。
11.一侧全肺切除联合胸廓成形术,呼吸困难ⅲ级 。
12.肺功能严重损伤 。
13、心功能ⅲ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 , 或心功能ⅱ级伴重度器质性心律失常 。
14.肝功能严重受损 。
15.肝外伤后出现门静脉高压三联征或布-加综合征 。
16.肾部分切除术后,肾功能不全的阶段尿素病 。
17、一侧肾脏切除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期肾功能不全尿素病 。
18.肾功能不全的尿素期 。
19、四肢关节(如肩、髋、膝、肘、腕、踝)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
20.双肢(肘关节以上上肢、膝关节以上下肢)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
三级残疾
1.严重精神发育迟滞 。
2.严重的器质性精神障碍,无法完全独立生活,需要不断的监护 。
3.三肢或四肢瘫痪(三肢以上肌力三级) 。
4、截瘫、偏瘫(肌力二级) 。
5.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
6、面部疤痕超过80%,严重影响外观伴器官功能障碍 。
7.面部严重毁容 。
8.失明眼睛4级 。
9、一只眼睛缺失或失明5级,伴有另一只眼睛失明3级 。
10.双眼视野≤8%(或半径≤ 5) 。
11.一个上颌骨完全缺损或一个下颌骨完全缺损 。
12.咽喉损伤引起的呼吸困难依赖气管插管或造口 。
13.气管损伤引起的呼吸困难依赖于气管插管或造口 。
14.一侧全肺切除联合胸廓成形术 。
15.心功能ⅲ级 。
16、食管闭锁或切除,喂养依赖胃造口术 。
17.小肠切除3、4次以上,无抗蠕动吻合 。
18、肝切除3、4个以上 。
19.全胰腺切除术 。
20、一侧肾切除,另一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
21.腕关节以上双上肢缺失,或肘关节以上双上肢功能完全丧失 。
22.踝关节以上双下肢缺失,或膝关节以上双下肢功能完全丧失 。
23.双肢缺失(上肢高于腕关节,下肢高于踝关节),或双肢功能完全丧失(上肢高于肘关节,下肢高于膝关节) 。
24.皮肤损伤导致疤痕形成,达到身体表面积的80%以上 。
肢体残疾
1.三肢或四肢瘫痪(双肢肌力3级) 。
2、截瘫、偏瘫(肌力三级) 。
3.中度非肢体瘫痪运动障碍 。
4.严重的创伤性癫痫 。
5.60%以上的面部疤痕明显影响有器官功能障碍的外观 。
6.失明眼睛3级 。
7.5级时一只眼球缺失或失明,2级时另一只眼睛视力低下或视野小于等于24%(或半径小于等于15) 。
8.双眼视野≤16%(或半径≤ 10) 。
9.双耳听力损失≥91dbhl 。
10.一个上颌缺损超过1/2 。
11、下颌骨缺损超过6厘米 。
12.双侧颞下颌关节僵硬 , 无法张口 。
13.甲状腺功能严重受损 。
14.甲状旁腺功能严重受损 。
15.一侧全肺切除术 。
16.一侧胸廓成形术(切除6根以上肋骨) 。
17.双侧肺叶切除术 。
18、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 。
19.小肠切除3/4及逆向蠕动吻合术 。
20.全结肠、直肠和肛门切除及回肠造口术 。
21、肝切除23个以上 。
22、胰腺次全切除术 , 胰岛素依赖 。
23.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
24.全膀胱切除术 。
25.双侧肾上腺缺失 。
26.双手手指完全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
27.两掌缺失90%以上 。
28.皮肤损伤导致疤痕形成,达到身体表面积的70%以上 。
五级残疾
1.中度精神发育迟滞 。
2.单侧瘫痪(肌力1级) 。
3.完全运动性失语 。
4.完全失用症、失写症、失写症、失认症等 。
5.双侧面神经完全麻痹 。
6.严重尿崩症 。
7、面部疤痕超过40%,明显影响外观 。
8.中度毁容的脸 。
9、双眼低视力2级 。
10.5级时一只眼球缺失或失明 , 1级时另一只眼睛视力低下 。
11.双眼视野≤32%(或半径≤ 20) 。
12.双耳听力损失≥81 dbhl 。
13.双叶切除术 。
14.肺叶切除术后胸廓畸形,呼吸困难ⅱ级 。
15、呼吸困难ⅲ级 。
16.肺功能中度受损 。
17.严重的器质性心律失常 。
18.食道狭窄,只能进入流质食物 。
19.全胃切除术 。
20、小肠切除2/3(含回盲部) 。
21.严重肛门失禁 。
22.肝功能中度损伤 。
23、一侧肾切除,另一侧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
24.同种异体肾移植后,肾功能基本正常 。
25.严重的排尿困难 。
26.神经源性膀胱残余尿≥ 50ml 。
27.椎体骨折脱位或齿状突骨折的中轴,留下脊髓受压的症状和体征 。
28.双手90%以上的手指缺失 。
29.双手手掌缺失70%以上 。
30.肘关节上方少了一条上肢 。
31.膝关节上方少了一条下肢 。
32.跗跖关节上方的脚不见了 。
33.皮肤损伤引起的疤痕形成达到体表面积的60%以上 。
6级残疾
1.中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 , 需要指导 。
2、四肢瘫痪(肌力四级) 。
3.单侧瘫痪(肌力2级) 。
4.不完全失语症 。
5.中度创伤性癫痫 。
6.脑脊液漏无法修复 。
7.双侧前庭功能完全丧失,睁眼行走困难,双脚行走不可能 。
8、面部疤痕超过20%,明显影响外观 。
9.脸上大量微小斑点或色素变化超过75%,影响外观 。
10.一只眼睛低视力2级,另一只眼睛低视力1级 。
11.一只眼球缺失,伴有另一只眼睛上睑下垂,部分遮盖瞳孔 。
12.双眼视野≤40%(或半径≤ 25) 。
13.双耳听力损失≥71 dbhl 。
14.由于上下颌骨的部分缺损,有12颗以上的牙齿缺失 。
15.甲状腺功能中度损伤 。
16.甲状旁腺功能中度损害 。
17.肺叶切除术伴节段性或楔形切除术 。
18.心脏瓣膜置换后 。
19.心律失常安装起搏器后 。
20、食管狭窄,只能进入半流质食物 。
21、肝切除超过1/2 。
22、胰腺切除超过1/2 。
23.未成年人或年轻人的脾切除术 。
24、腹壁组织缺损大于腹壁的1/4 。
25、脊柱骨折畸形愈合,留下颈部或胸腰椎活动度完全丧失 。
26.双手手指缺失70%以上或功能丧失80%以上 。
27.双手手掌缺失50%以上 。
28.腕关节上方少了一条上肢 。
29.踝关节上方少了一条下肢 。
30.肩部、肘部和腕关节中的两个以上关节已经完全失去功能 。
31.髋、膝、踝关节两个以上关节完全丧失功能 。
32.皮肤损伤导致的疤痕形成,达到身体表面积的50%以上 。
【交通肇事评残新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是国家医疗部门权威部门发布的参考依据 。以上只是为你提供了一级伤残到六级伤残的参考依据 。其实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伤残的等级也分为十级,主要是因为每一级的参考依据都有非常专业的医学知识,即使知道了参考依据,也未必完全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