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制造多胞胎不可取( 二 )


另外,由于多胞胎在宫内生长迟缓的发生率达12%~34%,致使其早产率高达40%~50% 。这样,会导致早产婴儿神经系统、呼吸功能等发育不全,新生儿死亡率明显增加,小孩智力发育受损 。对家庭来说,随之而来的过重的经济负担会让人难以承受 。对社会而言,则会带来人口增长过快、教育资源及公用设施紧张等难题 。
规范生殖保健医疗市场是关键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一项技术含量高、难度大、专业性强的医疗服务项目,涉及社会、伦理、法律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按照规定,实施人辅生殖技术的多胞胎应做减胎手术,最多保留两胎,以确保胎儿各方面的健康 。而有些医疗机构由于水平有限,无法实施减胎手术 。卫生部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规定:“一个供精者的精子最多只能提供给5名妇女受孕 。”但有些医疗单位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对供体所提供的精液检查把关不严,留下诸多隐患 。
如何有效防止多胞胎的发生,王主任认为,有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本着对患者、对社会高度负责的原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要严禁实施以多胎妊娠为目的的助孕治疗,要采取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禁止社会医疗机构滥用促排卵药物,杜绝非法促孕行为发生 。
对批准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选择性减胎技术,并在与助孕夫妇签署相关技术《知情同意书》和《多胎妊娠减胎同意书》的基础上实施减胎手术,避免多胞胎发生 。减胎时间最好选择在怀孕50至70天内进行,这样不论从伦理角度还是从减轻母体痛苦等方面来讲都是比较合适的 。从而,最大限度地防止有人利用助孕技术人为制造多胞胎,确保新生儿的出生质量和智力不受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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