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在旧处方纸上开药 致老汉错服女性调经药

 
由于医院开出了一张双面处方 , 卢先生拿着这张处方去药房抓药时又没仔细看 , 药房抓药人误将原本治疗气虚症的药抓成了治疗女性痛经的中药 。当吃错了药的卢先生就此事找到医院和药房时 , 双方却都认为他们没有责任 。
卢先生告诉采访人员 , 今年5月15日他到北京市朝阳医院中医科看病 。大夫诊断他患上了气虚症并开了中药方 。“当时我去医院的药房抓药 , 可药房的人说要等一到两个小时 , 于是我决定自己到外面的药房去抓药 。”卢先生这样回忆当时的情况 。

医生在旧处方纸上开药 致老汉错服女性调经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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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他称 , 他当时到朝阳医院附近的一家福瑞宏达特价药房抓药 。“我到药店把药方放在桌上说要两服药 , 当时营业员看了药方 , 就给抓了两服 。”卢先生说 。
随后 , 卢先生回家熬药 , 等吃完后才发现他抓来的药是治疗女人痛经的药!卢先生又仔细看药方 , 此时他发现医生给他开的处方是两面都有字的 。一面是治疗气虚症的药方 , 下面有医师的签字 。另一面诊断栏上则清晰地写着“痛经”二字 , 患者另有其人 。
事情发生后 , 据卢先生称 , 他曾先后找过朝阳医院和福瑞宏达特价药房 , 但双方都不认为是他们的责任 。今年5月21日 , 为了向医院讨个说法 , 卢先生找到了朝阳医院门诊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及中医科负责人 , “医院的人跟我说 , 为了不浪费纸张 , 他们经常这样做 , 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
采访人员在卢先生出具的盖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公章的书面回复中看到 , 其中一项写道:“根据节约的原则(勤俭节约是我中华民族的美德) , 在无效处方背面用于打印开具符合条件的有效处方 。”院方还表示 , 该院门诊处方均为机打 , 根据规定 , 如果处方上没有医师签名 , 或医师在所开中草药或中成药上划线 , 则处方无效 。因此 , 卢先生提供的处方“痛经”那一面为无效处方 。
院方认为 , 如果卢先生遵照医生嘱咐 , 到该院的中药房抓药 , 就绝对不会发生这样的“乌龙事” 。卢先生拿着写有“北京朝阳医院门诊专用处方”到外面的药房抓药 , 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允许的 。他们认为 , “抓错药”而导致患者吃错药 , 患者所去购药的药店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
“到目前为止 , 无任何制度规定我单位中医科给患者所开的处方有违规行为 。”采访人员看到 , 在这份书面回复中 , 院方这样写道 。
卢先生认为 , 院方以节约纸张为理由 , 两面使用处方的说法并不成立 。“难道为了节约一张纸 , 就拿患者开玩笑吗?”卢先生这样说 。
随后 , 采访人员找到了卢先生购药的那家药房 。该药店负责抓药的马先生告诉采访人员 , 卢先生曾就此事找过他 。他解释说 , 患者拿什么方子他们就开什么药 , 当时卢先生将痛经那面的处方朝上 , 根据相关规定 , 处方也不可能两面都用 。所以他们认为 , 抓错药的责任根本不在药房 。
采访人员就此事致电朝阳区卫生局 。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 , 医师开具的处方是有严格的规范限制的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 处方书写应该符合“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这一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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