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防盗 婴儿失踪医院或许非唯一责任人( 二 )


在民事赔偿官司中,法官只能采取折中的方式即医院象征性的赔偿经济损失 。可是这样往往使诉讼双方都不满意 。
因此,医院收费的目的可以理解,这样其实可以杜绝很多双方都不愿意看见的事情发生,我个人非常支持 。
旅游工作者王女士:只要医院的婴儿防盗措施令人放心,100多元的费用我可以接受 。
市民热论
反对者:医院应该给产妇选择权
顺德区教师黎女士:“医院本身就收取了护理费、住院费用 。如果仅仅安装了一套婴儿防盗系统就要另外收费,那么以后岂不是可以单独加收空调费用、电梯费用、甚至洗手间费用?对此,我表示坚决反对 。
外来工张女士:我是一名企业车间外来女工,半年前生孩子住院花了两千多元,这是我和老公半年的积蓄 。
因此,加上材料费用,住院几天,140元的婴儿防盗费用对于我来说实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
所以,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自己照看小孩,也不愿意承担这笔强加于自己头上的防盗费用 。
佛山新闻采访人员陈先生:医院完全可以采取产妇自愿选择的方式进行运作 。即同时设置防盗系统和没有防盗系统的婴儿区 。让产妇们自愿选择 。如此一来,双方都没有怨言了 。
贵州李女士:三年前,我有一个亲戚刚生下8天的孩子就是在医院丢失的,后来院方花了8万元私了 。为什么私了,就是医院承认自己有责任嘛 。所以,无论如何,医院安装防盗系统进行创收都不应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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