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已成为女性负担?

如果你的新婚妻子20多岁 , 去应聘一家公司 。 公司要求 , 倘若你妻子在职期间怀孕了 , 就要主动提出离职 。 这个要求是入职的附加条件 , 需要随劳动合同一并签署 。 你该怎么做?是坚决不让你爱人去这家公司?还是拿起法律的武器 , 向就业歧视说不?
这件“如果”的事 , 最近发生在重庆 。 某官方留言板接到网友投诉 , 自己到重庆一家酒店求职 , 酒店人力部门要她写一份“一旦怀孕就立即主动辞职”的书面承诺 。 这位网友说 , 她今年28岁 , 刚刚结婚 。 “就是因为没生孩子 , 要找工作的时候会这样对待吗?因此 , 五险中的生育保险要来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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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有这种“辣眼睛”的用人标准呢?我身边的企业主对我说 , 对于企业来说 , 女员工怀孕需要带薪假期 , 还需要发放津贴 , 而且产假期间是不能参与劳动的 。 这对于企业而言都是成本 。 所以才会有一些企业为了降低这部分成本 , 采用变相的 , 自以为聪明的违背《劳动法》的相关法条 。 对于就业者而言 , 如果发现了这种不公现象 , 是可以积极保护自己 , 举报这种行为 , 净化就业环境 。 所以 , 我对这则留言点个赞 , 也感谢好多媒体转发报道 , 让这种伎俩更容易被就业者和监管部门识破 。
生育已成为女性负担?】上午我们开会时 , 说到这件事 , 办公室小杨说 , 他之前所在公司招聘面试时 , 虽然不明说性别优先 , 但是在实际操作时 , 除了招聘男性外 , 只招单身女性 , 并且还在附加合同上标注入职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 。 他们老板说 , 不能招有男朋友的女性 , 因为她们很快就要考虑结婚生育的问题了 , 没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 。 更不会不招结婚未育的女性 , 随时她们都可能怀孕 , 生孩子的话除了产假 , 公司补贴不说 , 当妈妈的还得照顾孩子的吃喝拉撒 , 就更加不会努力工作了 。
其实 , 除了这种典型的招聘性别歧视外 , 还有年龄、地域、学历等等隐形招聘歧视 。 用人单位基于成本的考量 , 往往会选择“性价比”更高的应聘者 。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提升 , 以及员工退休年限的推迟 , 人力市场上逐渐形成了招聘方市场 。 越来越多的就业者需要一份工作 , 这让企业立于一个挑选者的位置 。 在合格人选中 , 选择雇佣成本较低者 。 控制用人成本 , 符合商业逐利的本质 , 但企业却没有承担起其相应的社会义务 。 而且这类“隐形歧视”取证较难 , 相关法规欠缺 , 加上很多就业者认知不够 , 维护正当权益的路还很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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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刚才那个新闻 , 28岁已婚未育应聘者遭遇职场生育歧视 , 我又在网上看到不少网友替这家酒店鸣不平:
比如“骂雇主的都太理想化了吧 , 不知道你们遇没遇到过从学校大着肚子毕业来单位报到、整个孕期三天两头请假、头胎刚满一岁就火速怀上二胎的同事?现在女性就业越来越难 , 这帮自私的人功不可没 。 雇主没办法相信来求职的女性是不是一入职就无缝衔接怀个孕啊 。 ”
还有“这还是愿意招女性的 , 已经不错了 , 有的公司限男性 , 有的公司不写限男性 , 但在招聘的时候默认把女的刷掉 。 别骂这个公司了 , 这个公司好歹给女性一条活路了”
所以 , 从二元法看 , 一方面社会对女性的要求有些苛刻 。 虽然传统的体现在家族社会的重男轻女现象已有所好转 , 但职场的重男轻女依然普遍 。 很多情况下 , 为了生活 , 女性在职场里都不得不变成一个女强人 , 与男性完成同样的工作 。 并且在家里 , 还得把家务活给干好 , 需要顾家 , 把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打理得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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