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选购使用“美瞳”,听听官方提示

6月10日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美瞳”是带有装饰功能的隐形眼镜 , 在我国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 在上市前需要通过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 , 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 , 其生产企业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经营此类产品的商家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企业如何选购使用“美瞳”,听听官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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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提醒消费者选购和使用“美瞳”及其护理产品时 , 需注意以下三点:
一、选购“美瞳”时 , 应从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 , 并查看所购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 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 , 并妥善保存购买凭证 。
二、配戴“美瞳”时 , 应认真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专业人士的指导 , 对镜片进行操作、佩戴、摘取、清洗、消毒和保存 。
三、消费者如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 或发现无证经营“美瞳”产品等行为 , 可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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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选购使用“美瞳”,听听官方提示】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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