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 日 一 法
解读 · 民法典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作为民事权利主体,与自然人一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二者有所不同:
1. 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 。法人不享有与自然人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 。
2. 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的时间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消灭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
3. 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不同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限制在法律或者行政命令的范围之内,并且受到设立人意志的约束,设立人在设立法人时确立的目的范围直接决定了法人的权利能力范围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未受到限制 。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
- 小学生请假条的写法 学生请假条的写法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范围
-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22岁女孩为救命之恩,嫁给40岁的大叔
- 聪明儿子处理婆媳关系的方法
- 婆媳关系的好坏对孩子有影响
- 搞好婆媳关系的八个原则
- 揭秘!中国的婆媳关系为啥如此糟?
- 处理婆媳矛盾要坚守的四大方针
- 搞好婆媳关系的几个高效招数
- 正确的处理婆媳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