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银行|壹现场丨小伙儿为3300元沦为“洗钱工具” 接受审判时哭着说想赎罪( 二 )


据了解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 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 , 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银行卡、电话卡极有可能为不法分子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时提供支付结算、通讯传输等帮助 。
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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