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银行|壹现场丨小伙儿为3300元沦为“洗钱工具” 接受审判时哭着说想赎罪

小伙儿田某不务正业 , 成天想着日薪千元 , 结果误入“卡虫江湖”沦为“洗钱工具” 。 9月16日 , 北京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
张银行|壹现场丨小伙儿为3300元沦为“洗钱工具” 接受审判时哭着说想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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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指控 , 2021年4月至2021年5月间 , 田某为了获取经济利益 , 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下 , 依然按照他人指示 , 在北京市丰台区办理了两张银行卡 , 并以300元价格违规售予他人 , 后上述银行卡被用于网络电信诈骗活动 。
经查 , 有33名被害人被骗走的52万余元 , 均被转入田某出售的银行卡内 。
检方认为 , 田某为诈骗团伙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 情节严重 , 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追究其刑事责任 。
面对指控 , 田某表示认罪认罚 。 据了解 , 田某今年刚满27岁 , 初中文化 , 此前一直在打散工 。
其实 , 除了两张银行卡外 , 田某此前也售卖过另外两张银行卡 , 并从中获利3000元 , 但由于实施诈骗途中被警方及时冻结 , 且无人报案 , 证据链不完整 , 检方故不对这两张银行卡提起公诉 。
“我实在没想到会因为这3300块钱坐在这里 。 ”田某说 , 今年3月份 , 自己手头里没钱了 , 想四处拆借拆借 , 结果遇到了朋友王某 。 “王某告诉我 , 他有个朋友想要租银行卡去交易 , 可以出1500块钱 。 ”田某说 , 当时自己就和王某一起去柜台 , 分别用对方提供的手机sim卡开了张卡 , 二人走出银行当即交易 。
“当时我也没问对方是干什么用的 , 但猜着 , 肯定是拿着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去了 , 反正我就是为了钱 。 ”田某说 , 自己拿到这1500元后 , 根本没有考虑后果 , 反而尝到不劳而获的甜头 。 一个月之后再次缺钱的他主动联系上了王某 , 二人再次相约去开卡 , 同样获利1500元 。
去两趟银行转手就赚了3000块 , 此时的田某已经被突如其来的“财富”冲昏了头脑 。 4月20日 , 他在微信兼职中 , 发现了一个日薪1000至1500元的工作 , “帮忙做贷款、刷银行流水” 。
添加对方微信后 , 田某认识了一个自称“廊坊人”的男子 , 并主动请教如何进行出借 。 不成想对方直接发来邀请 , 让田某来江西“发财” , 路费报销 。
尽管对方身份神秘 , 不知姓名 , 还经常更换微信号 , 但田某仍然选择相信 。
5月份 , 田某提前用对方提供的手机号注册好的银行卡 , 应邀去往江西 , 双方约在酒店里见面 。 “我看着他用手机操作 , 一直到中午 , 对方提醒为查看一下此前两张银行卡状态 , 我再一看 , 竟然被冻结了 。 ”田某说 , 出于害怕 , 他中途退出回到了老家 。
此时的田某不知道 , 此前对方已经从微信里获知了他的银行卡号 , 并开始利用这些账户实施诈骗 。
田某说 , 回到老家后 , 对方通过王某转交给了自己300元 , 出于“仗义” , 他也没有到银行注销涉案账户 , 之后被警方抓获 。
据了解 , 田某与他人进行交易的微信昵称为“半步天堂半步地狱” , 没成想 , 他真的为了3300元钱 , 坐上了被告人的位置 , 他也对自己的无知深感后悔 , 双眼含泪地说 , “我想把这次的获利返回 , 量刑的话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 我父母年纪大了 , 不想他们为我的无知买单 , 我想赎罪 。 ”
见到这个迷途的年轻人 , 法官不禁叹息 , 告诫其“劳动报酬要通过付出劳动获得 , 不能想着不劳而获 , 你父母不需要你来赎罪 , 希望的是你能好好做人 , 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 ”
随后 , 法官宣布休庭 , 该案件将择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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