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潞州|母亲要走拆迁费,祖产还要给妹妹,哥哥气愤,强行霸占了祖产( 二 )


母亲将60万元地皮一会给儿子 , 一会给妹妹 , 还都签了协议 , 这背后还有什么隐情呢?
母亲罗淑云告诉我们 , 儿子和女儿都是自己收养的 , 陈正良在两个月的时候 , 亲生母亲就去世了 , 后来又收养了现在的女儿陈爱良 , 对两个孩子的爱是公平的 , 因为儿子陈正良在拆迁时已经得到了大多数 , 所以处于公平考虑 , 才想把属于自己的这块地皮送给女儿 , 但当问到老人为什么也给儿子写了一份赠与协议呢?老人只是说自己当时糊涂 , 不想解释这个事情 。 难道母亲是碍于女儿在场不想明说?真的是女儿陈爱良从中挑拨 , 才导致的矛盾吗?
陈爱良说当时哥哥因为拆迁款分配问题 , 说自己不管父母后 , 父母就找到自己 , 承诺把地皮给自己 , 让自己给父母养老送终 , 但谁知自己和父母住了一段时间后 , 父母又回去哥哥那里一起住了 , 直到现在父母又找到自己 , 这才说起这些事情 。
父母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母亲罗淑云说 , 自己从来没有反复 , 自己就是想让女儿陈爱良给自己养老送终 , 然后把地皮留给女儿 。 如果儿子陈正良不同意 , 那需要儿子答应三个条件:第一 , 儿子需要给自己养老送终;第二 , 儿子给自己请保姆照顾自己;第三 , 把卖掉地皮的钱 , 给女儿一半 。 但这样的条件 , 陈正良的妻子李纯并不认同 。 母亲为什么要这么坚决的要把地皮给女儿陈爱良呢?母亲罗淑云这时才说出自己的顾虑 , 她说现在女儿对自己的照顾很好 , 但是担心时间一长 , 她怕女儿的态度反复 , 对自己有意见 , 她并不相信女儿能给她一个安稳的晚年 , 所以 , 想协调一下儿女们之间的矛盾 , 至少也要给女儿一点保障 , 把儿女间的矛盾真正解决了 , 他们才能安心的养老 。
女儿陈爱良和我们一起找到了律师 , 并进行了咨询 , 律师建议 , 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 无法继承 , 村民只有土地上建筑的使用权 , 所以母亲写的两份赠与协议都是无效的 , 得知律师建议后 , 陈爱良和调解人说 , 想和哥哥陈正良调解 , 尽量和和睦睦的可以解决此事 。 自己可以做出让步 , 哥哥给自己20万元 , 并轮流照顾父母 , 但哥哥陈正良说自己最多只出10万元 , 这是自己的底线 , 通过调解人的多次沟通协调 , 两人最终还是未能达成一致 。
母亲对养子、养女都有些许不安 , 这可能母亲传统思想里没有血缘的关系 , 同时 , 也和儿子这几年的表现有关 , 在母亲眼里 , 一开始也是传统思想 , 靠儿子养老送终 , 但是 , 在长期的相处中 , 感觉儿子儿媳对自己并不如女儿体贴入微 , 可是女儿毕竟只是照顾了自己几个月 , 每个月还给女儿工资 , 这也让父母怕时间一长 , 女儿对自己的态度出现反复 , 所以才想着给女儿留下价值60万元的地皮 , 这样老人和女儿陈爱良都安心 。
但这是真正的亲情吗?有多少亲情是披着爱的外衣 , 实际上是有条件的索取呢?母亲是在孩子二个月的时候收养的 , 身居穷乡僻壤 , 从小拉扯大两个孩子是很艰辛的 , 但养父母并未想从孩子身上索取到什么 , 只是想老了享受到母子亲情和家庭的温暖 。 而养子养女现在在母亲赡养的问题上 , 以财产分配不均为由 , 胁迫父母 , 将年迈的父母夹在中间 , 被迫选边站 , 相信这也是父母80多岁的无奈选择 。 我们还是希望儿子和女儿看在亲情的份上 , 各自退让一步 , 给父母一个安稳的晚年生活 。
【听潞州|母亲要走拆迁费,祖产还要给妹妹,哥哥气愤,强行霸占了祖产】对养子陈正良和养女陈爱良的做法 , 你支持谁呢?或者有哪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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