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说法|女子按摩时触摸男子隐私部位,男子与其发生性关系后,男子构成强奸吗?( 二 )
2、姜某的部分自述
因为张某选择的按摩套餐是泰式的 。 所以按摩时难免会有身体接触 , 不存在有故意触摸身体隐私部位的行为 , 如有也是不小心碰到的 。 当张某提出要发生性关系时 , 我就已经明确拒绝 。 后来他说让我不用帮他按摩了 , 让我躺按摩床上休息 。 我当时看下班时间快到了 , 所以拒绝 。 但后来他又加钟四小时 。 我想着还没那么快下班 , 所以我就躺下了 。 我睡着以后张某趁机与我发生性关系 , 把我惊醒后 , 我要他停下来并告诉他 , 不要这样子 , 被人看到会罚款的 , 但他不听 , 我继续挣扎欲推开他时 , 因力气不够大没能成功 。 之后 , 我想叫人 , 他就把我嘴捂上了 。 事后 , 他说给我一千块 , 我拒绝并把事情主动向经理说了 。 之后张某报警 。
3、会?所?经理的供词:
事发当晚 , 姜某哭着来找我说被客人张某强奸了 。 于是我问姜某想怎么解决?想私了就找张某索赔 , 不想私了就直接报警 。 姜某没说话 。 我就和张某说 , 你和姜某两个自己协商吧 , 协商不了就报警 。 后来张某没有找姜某协商就直接?报警了 。
其实认定男性行为人是否构成强奸罪并不复杂 , 实践中 , 只要男性行为人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并与妇女发生了性关系 , 即罪成 。
图片来源网络 , 如有侵权 , 联系删除
姜某供述 , 当张某提出要与其发生性关系时 , 姜某已明确拒绝了张某 。 这一点 , 张某也认可 。 姜某睡着后 , 张某趁机与其发生性关系 。 姜某惊醒后 , 有过反抗动作并有言语上叫张某停止侵犯 。 这一点 , 张某也认可 。 从法律上来讲 , 那就可以认定为构成强奸罪 。 也就是说事发前发生了什么和事后发生了什么均不能改变张某强奸姜某之事实 。
四、本案的总结与警示作用1、最后 , 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 。
2、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充分尊重妇女的性自主权 , 否则就构成强奸罪 。 本案张某提出姜某系自愿与其同睡一床 , 并多次触碰其隐私部位 , 即代表姜某主观上是愿意与其发生性关系的 。 这是无知的辩解 , 女方是否愿意与其发生性关系 , 并不能以两人同睡一床和有无身体接触来界定的 。 而是要女方明确同意并无任何反抗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自愿的 。 而张某与姜某发生性关系时 , 姜某在肢体上和言语上均有表达不同意 , 故张某的行为毋庸置疑就是强奸 。
3、男性酒后务必要保持克制 , 勿冲动 。 在实践中 , 很多性侵的案例均是男方酒后冲动所为 。 在法律上 , 酒后犯罪并无任何从轻处理的依据 , 更不可能因此而免受处罚 。 所以奉劝那些有酒后失态习惯的男性网友 , 在酒后务必要时刻保持清醒 , 切不可因酒后失控而触犯了法律 。
对此 , 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大家好 , 我是@以身说法!欢迎关注\u0002 \u0002 , 每天分享不一样的案例 。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
- 我爱过你,后来放下了
- 姐妹花|电视剧《女人万岁》杀青,殷桃、刘以豪等领衔主演
- 经常在办公室讽刺我们的女同事,净身出户了,如今送外卖为生
- 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
- 心理测试:四间房子,你想住哪间?测以后的富裕生活是谁给你的?
- 现在单身的人那么多,其实都存在这种原因
- 怎么放下一个很爱的人,如果你还没放下,不妨也可以看看
- 本文转自:陕西法制网2009年 13年前“割肾救妻”的模范丈夫,今疾病缠身众叛亲离,其中有何隐情
- |白癜风女子为高富帅男友拍照,身旁美女一脸艳羡,网友:真重口味
- 01我和鹏是在朋友聚会上认识的 我以为我是个不讨喜的女人,也更加坚定了离婚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