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柠檬|?出人意料,都美竹18万元的转账记录居然是假的?都美竹或已被“控制”( 二 )


没想到 , 事情出现了逆转 。
二、吴亦凡工作室称18万转账是都美竹自导自演
7月20日 @Mr_吴亦凡工作室 在【补充公告】中称:
① 都美竹在商谈赔偿款时 , 除提供都美竹姓名的银行卡外 , 还提供了一个第三方男子 刘某迢 的号 , 称 “刘某迢” 为受害女孩之一的哥哥 。
② 都美竹在支某宝18万转账的【录屏视频】中 , 不慎露出了收款人为 **迢 , 姓名尾字同样为迢 。
吴亦凡工作室因此指控都美竹 “支付宝转账归还18万” 是自导自演 , 实际是把钱转给自己控制的帐号 。
三、有可能是吴方特意找名字为某迢的人陷害吗?
可能微乎其微 , 因为:
① 迢 是少见字 , 我电话通讯录有7000多人 , 没有任何一人姓名带 “迢” 。 甚至微信聊天记录中 , 迢 字的所有搜索结果都是“千里迢迢” 。 大家可以搜一下自己微信 , 看有没有人名字带迢 。
因此 , 都美竹7月11日下午提供 “刘某迢” 的收款帐号 , 吴方在7月13日下午非常难找到一个叫迢的人 。
② 如果是吴方陷害 , 吴方绝对不可能预料都美竹的录屏里 , 会意外出现转账界面(某迢) 。 因此费极大力气去找一个叫 某迢的人 , 并提早埋伏 , 这种行为毫无意义 。
换句话说 , 都美竹如果不是在录屏中 , 手贱展示了转账界面截图和某迢 , 那吴方根本就发现不了都美竹是把18万转账给自己 , 更不用说提早埋伏 , 栽赃陷害了 。
③ seven(**迢) 在转账截图中用的头像 , 和吴方工作人员微信完全一样 , 说明帐号持有人要么就真的是吴方工作人员 , 要么就是某人有意要冒充吴方工作人员 。
但吴方工作人员 , 恰巧就叫某迢的概率有多大?几乎为零 。
并且更有趣的是 , 在都美竹录屏时 , seven(**迢) 的支某宝号 , 已经把头像改掉了(但漏了改转账界面截图) 。 为什么心虚要改呢?
④ 综上 , 可以99.99%确认:都美竹将18万转给了自己控制的 “刘某迢” 支某宝号 , 然后谎称是转给了吴方工作人员 。 0.01%的可能是吴方工作人员正好叫迢 。
这事查起来很简单 , 既然吴方声称没收到18万 , 那就有人冒充吴方骗了18万 , 这是严重的刑事诈骗罪 , 请都美竹立即报警 , 让警察查一查 , 这个迢究竟是何方神圣 , 是不是都美竹自己控制的刘某迢 。
都是实名认证的号 , 查起来 , 抓到人没有任何难度 。
四、同样是自导自演的微信、微博聊天记录
我相信大家之前都和我一样 , 假定都美竹的录屏聊天为真 , 但既然7月18日的支付宝转账聊天记录为假(自导自演) , 那7月16日的微信聊天记录录屏 , 7月17日的微博聊天记录录屏 , 有没可能也是假的呢?
实际上 , 我第一次看时 , 就觉得有些不对 , 很多语言风格不像律师 , 我只取微博第一页聊天记录为例:
【错别字】提现 → 改为 体现
【多余文字】一笔 → 删掉
【给自己挖坑】受害人  → 改为 当事人 。 说受害人岂不是给自己挖坑?
可以在进一步猜想一下 , 为什么 “吴方工作人员” 会给自己挖坑 , 称都美竹一方为 “受害人” 呢?
因为这些聊天记录就是都美竹自导自演的 , 所以也就下意识地 , 把自己称为 “受害人” 。如果是吴方工作人员(派出来谈赔偿协议的99%是律师) ,
只要智商不是负数 , 就不会称都美竹一方为 “受害人”。
【法律角色错误】担保人 → 结合下文意思应为 当事人 。 律师不会分不清 “担保人” 和 “当事人”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角色
【多余文字】任何一个第三方 → 改为 任何第三方 。 这处最离谱 , “任何第三方” 是法律中常用的固定词组 , 任何律师都不会在其中插入 “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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