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普通姑娘,做不到讨所有人喜欢( 二 )


我很在乎,我以为我的过度付出是爱,可经历过后才明白,这不叫爱,而是讨好,是取悦,是对自己的一种放弃 。
记得一个姐姐跟我说:“我们都是普通人,每个人身上都有缺点,也都有价值,没有必要让所有人喜欢,前提是,你要先让自己喜欢 。
就像蒋方舟之前写的那样:
每个人都有一个他独特的价值,在他实现这个价值的过程中,他有可能是张牙舞爪的,他有可能显得很笨拙,但是如果你放弃了追求个人的独特价值,去建造一个被人喜欢的人设的话,那其实是冒了非常大的风险;
你吸引来的人,也不是你真正欣赏的人,真正能够欣赏到你的人,永远欣赏的是你骄傲的样子,而不是你故作谦卑和故作讨喜的样子 。
我费尽心思讨好别人的那段时光,其实过得很不快乐 。
有委屈、有不甘、也有后悔 。
有研究别人喜好的功夫还不如多花点时间去了解自己,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别人的生活方式不一定适合你,为何要降低自己去融入她们的生活呢?
圈子不同,不必硬融 。说不到一起去那就不说了,玩不到一起去那也别玩了,三观不同的两个人本就是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既然明知道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又何必强求走到一起呢?
我们都希望得到理解,希望被这个世界认可和接纳,可获得的方法并不是去讨好别人,只有努力让自己好起来,才能赢得大众的掌声 。
世俗的偏见真的太多了:
你长得真丑;
你每次考试都不及格,以后长大肯定没出息;
你一天不说一句话,想必肯定是哑巴吧 。
但这都没什么,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对你都有不同的见解,如果要做到让每个人都喜欢,那真的太难了 。
因此近五年,我不再讨好任何人,只做我喜欢的样子 。一直以来我都没错,没有必要低三下四奉承着她们,只不过是思维方式不同罢了,这个圈子不适合你,你总能找到最适合你的 。
如果你也有过我这样一段岁月:
我希望你忠于自己,和自己真正喜欢的事物在一起,特别的善良,特别的美丽;
我希望你能明白,你就是你,不要为了任何人把自己变成自己都不认识的人 。
你真的做不到,让所有人通通喜欢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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