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结果 女子抽中林肯轿车遭主办方赖账

去年,上海一家高端瑜伽会所举办“三八女王节”活动,该会所的会员罗女士参加了这场活动 。运气爆棚的罗女士成为当天活动的最大赢家:抽中一辆林肯轿车(价值四十多万) 。
活动圆满结束,中奖者理应满载而归 。可现实给罗女士泼了一盆冷水,她被主办方告知该奖品是为内部员工设置的,因为活动当时出了纰漏才被罗女士抽中,所以不能算数 。双方争执一番,主办方又表示只能给罗女士一台车模,一怒之下,罗女士将主办方告上法庭 。

法院判决结果 女子抽中林肯轿车遭主办方赖账

文章插图
文章插图
【法院判决结果 女子抽中林肯轿车遭主办方赖账】罗女士有权利依法获得奖品首先罗女士合法合理参与了抽奖 。这场活动面向的对象显然不仅仅限于该会所内部员工,否则作为会所会员的罗女士怎么会得到邀请而参加活动?而主办方在抽奖环节并没有事先声明仅限内部员工才能参与,也就是说,抽奖活动的参与主体是当时在场的所有来宾,实际发生的情况也印证了这一点 。因此可以得出初步结论:罗女士有权参与活动以及进行抽奖 。
其次,我们应当关注抽奖活动本身的性质 。主办方设置奖项,在一定数量的特定对象中挑选出部分人,由他们取得奖品,这种行为的本质,就是赠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既然主办方已经举办抽奖活动,并且罗女士已经中奖,那么在两者之间,赠与合同已经成立 。与此同时,该赠与合同并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违背任何的公序良俗,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该赠与合同已经生效 。既然如此,罗女士当然有权利取得奖品,林肯车应当交付给罗女士 。
主办方似乎在法律上找到理由“耍赖皮”由于主办方一开始只想把奖品发放给内部员工,这一愿望通过一定的暗箱操作等完全可以实现,只不过碰巧的是当天的活动,正如主办方所言“出了点纰漏”,导致大奖落到了计划外的罗女士手里 。这样一来主办方不愿意了,于是开始抵赖,拒绝给予罗女士作为奖品的林肯车 。这种拒绝到底有没有理由?
法院判决结果 女子抽中林肯轿车遭主办方赖账

文章插图
文章插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被撤销 。
那么,主办方是否可以任意撤销对于罗女士的奖品赠与?主办方并未实际交付林肯车,所以财产权利并没有移转到罗女士手里,同时,这项赠与也不涉及法定不可撤销的情况(例如救灾、扶贫、公益性质等),似乎“耍赖皮”也是可以在法律上找到正当的理由,毕竟抽奖本来就是白给,收回奖品对于中奖者而言,在财产上没有遭受任何损失,只不过情感上或许会受到很大伤害,但法律管不了情感啊,主办方大可腆着脸皮严词拒绝发放奖品 。
事实还不止于此 。
在后续与罗女士的争议中,主办方又给出了另一种解释:这台车,其实就是个模型!奖品就是按照等比例制作的一台精美车模 。这也就意味着,主办方承认了罗女士作为获奖对象,赠与合同并未被撤销,只不过关于赠与物的理解,其中存在误会 。基于一个有效的赠与合同,主办方还是会给出奖品,只不过给的是汽车模型而已 。
法院判决结果 女子抽中林肯轿车遭主办方赖账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