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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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在入职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用法律的方式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对双方具有保护作用,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些事儿 。1、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正常情况下,用工或者上班前就应该签订,最晚也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 。
有些用工不规范的小企业,可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新入职的员工也没有经验,后期往往会产出矛盾纠纷 。这时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若超过一个月且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该期间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差额 。
2、怎样才算劳动合同生效?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我们要对用工单位的资质有所判断 。如果这家企业属于违法经营,根本不具备用工的资质,这种情况下,即使签订合同,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才能生效 。劳动合同的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现在很多劳动合同都有格式化的文本,我们在签的时候,要看清楚中间的空白处是不是填上了,比如工资的数值,用工时长、福利待遇等,千万不能留着空白就签字 。用工单位如果签完后,随意改变之前约定的内容,我们就会“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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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怎样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出现下面的情况,我们可以视为合同无效,不遵守也不会违法,对方不能追究法律责任 。
①没有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比如,单方面规定的“霸王条款”,就是无效的 。
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样无效 。
劳动合同,如果有一部分是无效的,但是并没有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这是其他部分也可以认定为仍然有效 。
【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4、劳动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包含下面的条款: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除了这些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签订合同时,我们往往关注报酬和保险等内容,忽视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 。如果我们从事的是风险较大的职业,这些条款是我们一定要认真阅读的,因为这些都是事关保障我们人身安全的重要的内容 。
5、劳动合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有效期限的不同,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①有固定的期限的劳动合同
就是双方共同约定一个终止的时间,比如3年或者5年,期限届满,合同即为终止 。到时候如果双方不续签,就意味着自动散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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