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的情况 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的司法解释

当事人可以对管辖法院进行约定,约定发生纠纷时直接在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果约定不明确,导致发生纠纷时不能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则向法定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十条: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
法律效果:管辖法院有约定的从约定,约定不明的按法定 。
怎么处理:发生纠纷时首先要看双方是否有约定管辖,约定是否明确,如果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向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
相关案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守约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后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甲公司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甲方所在地法院以该院无管辖权为由未受理 。
合同双方虽然就法院管辖作出约定:“任何一方可以向守约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当纠纷发生时,由于合同当事人是否构成违约以及哪一方构成违约等事实的查明,属于人民法院需要进行实体审理的内容,并非能够在管辖审查阶段确定的事实,故当事人上述约定中的“守约方”并不明确,无法依据该约定确定管辖法院,而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管辖法院予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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