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嗑卦 周易第21卦:火雷噬嗑 离上震下( 二 )


【噬嗑卦-爻辞详解】初九:履校灭趾,无咎 。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
《系辞下》:“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 。易曰履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 。”
受刑而断了脚趾,没有罪咎 。
脚被戴上刑具而断了脚趾,一开始就遭受小惩,不会继续犯下杀身的大错,所以没有罪咎 。
初九爻位处最卑微之位,又居震初,与上无应,位卑而妄动之象 。在行动之初就因犯错而受到刑罚,因为小事受到惩罚而免于更大的过错,所以何尝不是因祸得福,能改过则可免于后悔 。
屦,音据,穿戴,原为穿鞋的意思 。校,刑具 。屦校,穿戴刑具 。另一说法认为“屦校”是刑具 。灭为消灭,丧失 。趾为脚趾之意,六爻类比于人体,初爻为趾或拇 。趾除了是人的脚趾外,也象征行动之初,灭其趾则隐喻在行动之初就因为行为有差错而受到惩罚,因为受到惩罚而适可而止,不至于再犯下大错,因此爻辞说“无咎” 。另趾亦假借为止,止古文通足,“灭趾”即“灭足”,断脚的意思 。下震为足 。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
吃肉犯法而遭受割鼻的刑罚,没有罪咎 。
噬肤灭鼻也可指吃到好吃的肉以致于鼻子埋在器皿中,用以比喻所断之案件简单容易 。
噬肤有两种解释 。一是受到肌肤被割的刑罚 。二是吃到柔脆好吃的“肤”肉 。肤是带脆皮,不带骨,外脆内嫩而多汁的肉,也是祭祀中所用的“肤鼎” 。“噬肤”即吃好吃的肤肉,比喻所断之案件简单容易 。
灭鼻也有两种解释,一是受到割鼻之刑 。二是以灭为没,埋没之意,灭鼻是因为吃肉吃到整个脸埋了进去看不到鼻子,形容吃相难看 。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
吃到干硬的腊肉,有陈年臭味的肥脂,小小悔恨,没有罪咎 。
此言腌渍的腊肉已经过期而有毒,却以为是好东西而吃了下去 。不过只是小小的过错,不致于有太大的罪咎 。
此或比喻遇到陈久而棘手的老案件,很难处理 。
腊肉,以盐腌渍之后再加以干燥处理的肉 。
毒有两种解释,一是与现今的毒同义 。二是以毒为腊肉里的陈年臭味,或是有陈年臭味的肥肉,是腊肉中让人讨厌的部份 。多数易学家则都支持第二种解释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
吃到干硬而带骨的肉,得到金属箭头的帮助,若能够辛苦而守正则吉 。
吃到了骨边的干肉,此干肉虽然味道最为丰富但却也是很难处理之物;然而有了金属做的箭头可以切肉 。现在虽艰辛坎坷,其中滋味也是无穷,吉 。
比喻事情艰难、错综复杂而不好应付,但若能努力辛苦好好处理则吉 。
干胏,干硬不好入口又带骨的肉干 。胏,音子,带骨的肉 。
金为金属,钢硬之物,矢为箭头,为一直线往前行的物体,金矢可用来切钻骨上的肉 。得金矢比喻得到解决问题的工具,也有比喻人的德性刚健而正直之意味 。现代学者多以金矢为打猎遗留在猎物身体内的箭头,言吃干肉而咬到残留的箭头 。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 。贞厉,无咎 。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
吃到干肉,得到黄金,坚贞而艰苦则可得无咎 。
干肉比肤肉还要干硬,但又不像干胏那般带骨而麻烦,有点难咬但又不是太难,只须多加咀嚼就可入口 。此比喻事情有点困难又不会太困难 。但也因为不难不易而更容易因此让人心生怠慢而有所疏忽,所以断案者必须要符合“得黄金”之义,黄象征中庸,金为阳刚坚硬,也就是秉持公正而刚正严明,同时还要贞定而艰苦,如此才能避免犯错而后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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