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无驾照男友开走撞伤人,江苏一女子被判承担24%的赔偿责任

汽车停在家门口 , 被未获得驾驶证的亲友拿钥匙开走发生事故 , 车主如果不知情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江苏常熟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作出宣判 , 因车主存在车辆保管上的过错 , 被判决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
|车被无驾照男友开走撞伤人,江苏一女子被判承担24%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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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开车发生事故 , 伤者索赔17万余元
2018年2月 , 邵某驾驶轿车与孟某所驾驶的电动车相撞 , 致孟某受伤 。 事故后邵某逃逸 , 常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
邵某的女朋友王某是邵某当时驾驶的那辆轿车的车主 , 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 , 其中商业三者险约定对事故后逃逸等情形免于赔偿 。
受害人孟某将车主王某、驾驶人邵某及保险公司诉至常熟法院 , 要求三被告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17万余元 。
男友无证驾驶 , 女子存在车辆保管上的过错
让人没有想到的事 , 据查 , 事故发生时邵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质 , 此前也驾驶过王某的车辆 , 而王某并未过问邵某是否有驾驶证 。
事故当天 , 王某将案涉车辆停放在出租屋附近 , 邵某拿了车钥匙后自行驾车出门 。
【|车被无驾照男友开走撞伤人,江苏一女子被判承担24%的赔偿责任】“邵某和王某系男女朋友 , 且共同居住生活 , 具有特定关系 , 王某作为轿车的所有人负有更严格的注意义务 , 其将车辆和车钥匙随意弃置于出租屋处 , 存在车辆保管上的过错 。 ”常熟法院经审理还认为 , 王某曾在未确定邵某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的驾驶证情况下 , 将车辆交由邵某驾驶 , 未尽到审查义务 , 主观上存在放任过错 。
法官提醒:车主应对车辆加强保管
法院认为 , 王某应对案涉交通事故造成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结合事故责任、保险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 , 常熟法院认定太平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较强险的部分 , 由王某承担24%的赔偿责任 , 邵某承担56%的赔偿责任 , 孟某自担20% 。
对于本案 , 承办法官提醒 , 日常生活中车主要对车辆加强保管 。 如因出借给亲友使用 , 而疏于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维护 , 或者疏于对驾驶人资质和驾驶能力注意 , 则可能认定存在过错 , 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他人擅自驾驶 , 车主对机动车的保管未尽到注意义务 , 也可认定存在过错 , 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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