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律师询问关于结婚的问题 免费律师咨询求助( 六 )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 ,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Q38一方能以收入高、学历高、能力强等理由限制或者干涉另一方抚养、教育子女吗?
不能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 ,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 , 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Q39夫或妻对另一方的家庭暴力是否构成“虐待”?
虐待须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 ,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 , 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 ,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 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 。
Q40“一夜情”“通奸”“嫖娼”是否是法律意义上的“与他人同居”?
法律意义的“与他人同居”必须具有“持续、稳定”的特征 , “偶尔一次”或者不持续、稳定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等均不是法律意义的“与他人同居” 。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 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 , 不以夫妻名义 , 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Q41结束同居关系 , 需通过法院诉讼吗?
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 不属于人民法院处理范围 , 但因同居期间财产或者子女抚养争议属于人民法院处理范围 。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 ,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 , 裁定驳回起诉 。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 ,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Q42结婚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能 , 但有限制 , 一是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 , 二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但以上条件均需以离婚为条件 。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 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Q43一方与他人重婚 , 涉及财产处理的 , 合法婚姻的另一方能否参与诉讼?
能 , 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 , 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 , 涉及财产处理的 , 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
Q44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结婚前 , 父母该出资行为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 , 除非明确表示系赠与双方 。
结婚后 , 父母该出资行为有约定从约定 , 无约定则从法定 。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 , 当事人结婚前 ,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 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 ,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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