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修剪自家的香樟被罚14万元?网友炸锅!( 三 )


李先生的香樟树 , 早在多年前就移栽到了院外的业主共有绿地 。 既然绿地为业主共有 , 而树木必须附着于绿地才可生长 , 那么李先生对这棵香樟树的所有权理应受到限制 。
也就是说 , 曾经属于李先生的这棵香樟树现在和小区公共区域内的其他绿化树木一样 , 归全体业主共有 , 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置 。 如果有需要去修剪、迁移、砍伐 , 也应当征求全体业主的同意 , 并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
|上海市民修剪自家的香樟被罚14万元?网友炸锅!
本文图片
香樟是上海许多小区公共绿化的主力树种何雯亚 摄
近年来因居民自发处置树木导致的
行政处罚案件激增
除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仍要加强外
是否还有其他原因?
答:从依法的角度出发 , 执法部门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无可指摘 。
但不少法律人士认为 , 李先生主观上并不想伤害这棵香樟 , 如果当初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发现李先生的擅自迁移行为 , 并对其进行普法教育 , 告知其此树已属于公共资源 , 个人无权处置 , 或许就不会有后续的擅自砍伐 。
依照《上海市绿化条例》 , 对其的处罚或许会更轻一些:“擅自迁移树木的 , 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 处绿化补偿标准三至五倍的罚款 。 ”
在此案中 , 业委会作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区绿化调整行为的实施主体 , 也有失主动 , 并没有做好普法工作 , 从管理的角度 , 也没有及时发现小区内绿化的异常 。
此外 , 分析众多“擅自处置”的案例 , 有许多当事人其实颇有苦衷 , 比如开发商设计的绿化布局不合理、小区墙外的行道树长势太盛等 , 他们往往奔走多时 , 其尽快修剪、迁移、砍伐树木的合理需求并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满足 。
这种情况下 , 相当一部分人并不了解树木原来是不能擅自处置的 , 只能“自己想办法” , 结果还因此吃到罚单 , 这种无奈、不解甚至愤怒 , 一定程度上都是可以理解的 。
因此 , 在上海大力维持和发展生态环境的当下 , 自然环境变得越来越好的同时 , 类似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 , 社区的“三驾马车”、相关的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更多思考的应该是如何让更多人树立相关的法制意识 , 并更快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相关合理诉求 。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
能少一些类似的
“事后监管”和巨额罚单
多一些包容和温度
【|上海市民修剪自家的香樟被罚14万元?网友炸锅!】来源:上观新闻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