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修剪自家的香樟被罚14万元?网友炸锅!( 二 )


考虑到李先生认错认罚的态度较好 , 新桥镇城管中队依据执法程序进行了集体讨论 , 依据“砍伐树木10棵以下 , 处绿化补偿标准5至10倍的罚款”的要求 , 对其进行最低档处罚 , 即绿化补偿标准5倍的罚款 , 计144200元 。
执法人员依法送达《听证告知书》后 , 李先生表示需要听证 。 今年3月10日 , 新桥镇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 。 经过听证 , 新桥镇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相关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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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种的花草树木都不敢碰了!”
如小区树木确实影响了采光或通风
究竟该如何合法合规地申请修剪、迁移、砍伐树木?
答:其实 , 不论是修剪 , 还是迁移、砍伐 , 都有一套法定程序需要遵守 。
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的规定 , 养护单位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 ,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树木修剪技术规范定期对树木进行修剪;居住区内的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 , 居民提出修剪请求的 , 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修剪 。
如果需要迁移树木 , 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的规定 , 禁止擅自迁移树木;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或树木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等情况 , 养护单位或者业主应当向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提出迁移申请 。
如果需要砍伐树木 , 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 , 禁止擅自砍伐树木;因下列原因确需砍伐树木的 , 养护单位应当向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 , 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
(二)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 , 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
(三)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
(四)因树木生长抚育需要 , 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 。
根据《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 , 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区绿化调整的行为实施主体应是业委会(没有成立业委会的由相应居委会代履行) , 负责居住区绿化调整方案征集、公示 , 业主意见征询、公告以及办理审批申请手续等相关工作 。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业委会的委托 , 负责实施居住区绿化调整的相关工作 。
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调整资金由全体业主承担 。 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调整资金 , 可按照三种办法筹集:市级有关部门补贴资金;区人民政府、街镇及区级有关部门补贴资金;业主承担资金 。
所以 , 有关部门建议对修剪、迁移、砍伐树木有合理需求的居民 , 不要擅自处置 , 应先与业委会或物业沟通 , 由他们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申请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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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园林队伍修剪行道树海沙尔 摄
自己种的树为何不能自己处置?
此案例中
《民法典》是否与《上海市绿化条例》有冲突?
答:根据上海市城管执法局的指导意见 , 小区内树木的种植位置及种植人员不影响对树木的管理 , 均属于《上海市绿化条例》的管辖范围 。
就是说 , 不论何人出资购买树种、不论何人实施种植行为、不论是否种植于私人庭院内 , 对该树木的修剪、迁移、砍伐都要遵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执行 。
法律人士指出 , 这一规定 , 与《民法典》并不冲突 。
《民法典》规定 ,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 , 属于业主共有 , 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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