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修剪自家的香樟被罚14万元?网友炸锅!

一棵自己花钱买的香樟树
多年前从院内移栽到院外
最近因为嫌它遮挡阳光
于是找人“修剪”
没想到被城管部门认定为“砍伐”
罚款14.42万元
最近 , 这件发生
在上海松江绿洲比华利花园的
行政处罚事件
冲上了热搜
引起了大家的广泛讨论
很多人都觉得“罚重了”
今天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
采访人员采访了
上海绿化市容、城管等部门的
负责人和相关专家
集中解答网友提到最多的几点疑问
|上海市民修剪自家的香樟被罚14万元?网友炸锅!
本文图片
根据该香樟树的近照 , 经过所谓“砍伐”后 ,
香樟树未死亡 , 还长出了新枝芽 ,
认定砍伐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案件回顾 , 2021年1月20日 , 松江区新桥镇城管中队接举报称明华路366弄541号有人砍伐树木 , 15时19分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发现该处有一棵树剩2米高的主干 。
经测量 , 该树木胸围122厘米 , 胸径38.8厘米 。 当事人李先生认为其行为系修剪树木 , 而非砍伐 。
根据《上海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 , 针对不同的树种 , 修剪的技术、方法、尺度等都有具体的要求 , 连修剪的季节、时间等都有严格规定 , 未按照规定操作的 , 认定为过度修剪;过度修剪导致一个生长周期内未能恢复树木冠形的 , 认定为砍伐 。
以香樟树为例 , 一般修剪是指在保持树木冠形的基础上 , 定期对过密的枝条进行有选择的修剪 , 重点去掉枯枝、病虫枝等 。
只有特殊情况下 , 修剪的尺度才可以酌情放大 , 即采取“回缩修剪” 。
比如 , 此类树木严重影响居民通风采光等情况 。 “回缩修剪”后 , 至少保留2—3级以上的骨架 , 并逐步培养形成新的树冠 。
如果修剪尺度超出“回缩修剪”的范畴 , 即本案例中仅保留2米左右高的主干 , 虽然树没死 , 但属于因过度修剪导致树木在一个生长周期内未能恢复冠形的情况 , 可认定为砍伐 。
因此 , 城管部门执法人员根据上海修剪树木行为的技术标准 , 结合案件事实 , 确认李先生的行为明显不符合修剪香樟树的技术标准 , 认定本案中的行为属于砍伐树木 。
|上海市民修剪自家的香樟被罚14万元?网友炸锅!
本文图片
“罚款14.42万元太高”
该案例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答:确定李先生自己找人“修剪”树木的行为属于砍伐后 , 便要依法追究其“擅自砍伐树木”的责任 。
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 , 因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 , 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等原因 , 确需砍伐树木的 , 养护单位应当向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擅自砍伐树木的 , 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 。
那么 , 绿化补偿标准就是此案决定罚款额的关键依据 。 这项依据就是《上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绿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06)27号】 。
根据该文件 , 一棵常绿乔木(香樟、女贞、广玉兰、雪松等) , 按胸径大小 , 季节内和非季节的补偿价格从280元、336元(胸径6厘米以下)到26040元、36910元(胸径41—45厘米)不等;胸径45厘米以上的 , 每增加2厘米 , 季节内的按20%递增 , 非季节的按30%递增 。
今年1月26日 , 执法人员开具执法协助函 , 请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市容局对树木种类和价值进行认定 。 2月4日 , 松江区绿化市容局对树木种类进行了认定 , 认定该树木为香樟树 , 补偿价格为28840元(胸径36—40厘米、非季节) 。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