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公司怎么估值 收购公司如何规避隐藏债务风险

股权并购业务中,由于变动的只是标的公司的股东,标的公司本身仍然存续,其承担的债务并不会因股权并购业务而消除 。此外,在国企改制的产权收购中,司法实务遵循“企业债务随资产变动而转移”的原则,收购方支付对价受让国有产权后,对改制企业的债务仍负有清偿责任 。因此,如何规避股权并购业务的中的债务风险,对于收购方而言,显得尤其重要 。
在一般的股权收购业务中,收购方应要求出售方在收购协议中披露所有债务,并承诺除披露债务外不再有任何其他债务,如存在未披露的债务,均由出售方清偿,受让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出售方均应赔偿 。这种约定可以规避部分风险,但不能规避全部风险,因为这种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
【收购公司怎么估值 收购公司如何规避隐藏债务风险】在国企改制收购中,购买方一定要要求转让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公告通知申报债权的程序,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出售企业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公告通知了债权人 。企业出售后,债权人就出卖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原企业债务起诉买受人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债权,买受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行向出卖人追偿 。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债权,则买受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该规定,转让方履行公告通知申报债权后,受让方至少可以在承担债务后向出卖人追偿,甚至在债权人未申报的情况下,可以完全不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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