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东方快评丨 未成年盲目整容 法律不能没有规制( 二 )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 第6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 。 医疗机构能否为未成年人整容也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 因此 , 在立法上可以禁止医疗机构为未成年人进行只是为了提高“颜值”而做的非必要整容 , 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 , 未经监护人同意 , 不得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 。 未成年人生理发育还不成熟 , 盲目进行整容手术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有极大的风险 , 监护人应当充分了解其中的安全风险 , 尽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
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 , 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 美容医疗机构要严格依法发布医疗广告 , 风险告知应当尽可能详细 。 相当多的整容广告里包含低俗价值观 , 不仅会影响未成年人的价值观 , 还可能引导其付诸实践 , 相关部门需要在监管上形成合力 。 发现违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非医疗机构及不守规矩发布医疗广告的美容医疗机构要依法查处 , 不能迁就 , 更不能任其“野蛮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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