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继母生父虐待!学校“见而不报”被罚,校长被辞退

北京日报客户端|采访人员张宇
孩子的笑容是不会骗人的 。 今年8月初 , 北京房山的检察官李春琳在江苏徐州又见到了芳芳(化名) , 小女孩笑起来眼中闪着光 , 李春琳知道 , 芳芳终于走出了阴霾 , 正放心大胆地拥抱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 。 然而 , 一年多前 , 芳芳在北京房山度过了一段黑暗的生活 , 她遭到继母和生父多次虐待:殴打、烟头烫、不给吃饭、不让进家门……
这起虐童案是通过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发现的 , 主动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的居委会工作人员受到表彰 , 而“见而不报”的学校受到处罚 , 学校执行校长被辞退 。
在楼道写作业的小女孩
2021年5月25日傍晚 , 在房山区拱辰街道办事处瑞雪春堂社区 , 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于海玲刚下班回家 , 正做晚饭时 , 接到社区一位居民的电话 , “说6号楼有个小女孩在楼道做作业 , 头发剪得参差不齐 , 状态很不好 , 让我赶紧去看看 。 ”
放下电话 , 关了灶火 , 于海玲急匆匆走出家门 。 “就跟一个小乞丐一样 。 ”于海玲惊讶于眼前小女孩的样貌 , “孩子头发被剪的很短 , 深一块浅一块 , 浑身都脏兮兮 , 很胆小 , 我问话 , 她一直低着头 。 ”
于海玲先把孩子领到楼下一处游乐园 , 简单沟通中 , 于海玲知道女孩叫芳芳 , 8岁 , 上二年级 , “孩子说每天早上五点要赶班车上学 , 没人给做饭吃 。 下午放学不能回家 , 只能在楼道做作业 , 到了饭点再回家 , 还不能多吃 , 吃完再出去 , 到了睡觉的时候才能回家 。 ”
“还有这么不负责任的父母!”震惊之余 , 于海玲心生怜悯 , 去超市买了酸奶面包 , 让孩子先吃上饭 。 之后 , 于海玲又找到社区一家固定早餐摊 , 让店主每天给芳芳一份早餐 , 钱由社区付 。
仔细端详眼前的女孩 , 于海玲又发现了诸多异样:孩子手和腿上有烫伤 , 像是烟头烫的 , 额头上还个包 , 身上还有淤青 , 走路一瘸一拐……“从孩子吞吞吐吐的言语中我大概知道了 , 芳芳的父亲是生父 , 母亲是继母 , 但孩子一直不说自己的伤是父母打 , 她说是自己不小心烫的 , 不小心磕的 。 ”
“又心疼又生气 。 ”于海玲觉得这已经不是父母管教子女的家事问题了 , 她拍照留下证据 , 一边联系社区民警 , 一边通过街道办事处上报团区委 。
“我陪着芳芳一直待到晚上8点半 , 直到她的继母喊她回家 , 原本走路有点瘸腿的孩子 , 立马背起书包不顾疼噌噌上了楼 。 当天晚上我一宿没合眼 。 ”于海玲说 。
女童遭继母生父虐待!学校“见而不报”被罚,校长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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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芳手上的伤疤
一场守护接力开始了!
就在于海玲为芳芳的事发愁的时候 , 一项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制度迅速启动 。
早在2020年5月 , 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 之后 , 强制报告制度被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 。
未保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 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 , 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 ”
“比如居委会和工作人员、医院和医护人员、学校和老师、宾馆和服务人员等 , 他们都有强制报告义务 。 ”李春琳是房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办公室的检察官 , 也是芳芳受虐待一案的承办人 。 这一制度涉及部门和人员很广 , 如何让新规人尽皆知、落地生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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