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改100多年前《民法》规定,对离婚后300天内出生孩子归属做调整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日本政府14日在内阁会议上通过《民法》修正案 , 对“离婚后300天内出生的孩子归属前夫”的内容作出新调整 , 并将在本届秋季临时国会期间提交修正案 , 并寻求使其通过 。
日本修改100多年前《民法》规定,对离婚后300天内出生孩子归属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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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日本《朝日新闻》14日报道 , 日本《民法》规定 , “婚姻期间怀孕的孩子是丈夫的孩子”“离婚后300天内出生的孩子为前夫之子” 。 这一规定于1898年写入《民法》 , 目的是根据婚姻状况尽早确定父亲与子女的关系 , 以保障孩子利益 。
尽管这一规定的初衷是好的 , 但在现实中也引发了诸多问题 。 例如 , 如果孩子是在女子离婚后300天内出生 , 即便孩子与女子前夫没有血缘关系 , 但也会在户籍上被视为是前夫的孩子 。 因此 , 有些母亲为了避免这种情况 , 而不进行出生登记 , 由此导致不少孩子没有户籍 。
为了解决此类问题 , 日本政府对《民法》进行修订 , 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做出特殊规定 , 即女子在离婚后300天内与他人结婚、分娩 , 孩子将被认定为是“现任丈夫之子” 。 另外 , 连同此项修订 , “禁止离婚后100天内女性再婚”的规定也将被废除 。 (李晓)返回搜狐 ,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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