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猫咪的星座故事 朱耿洲:恒大集团陷入资金危机,许家印自己该不该掏钱出来还债?( 二 )


9.如果从社会责任个人名誉以及中国千百年来儒家精神提倡的家国情怀理念上可以掏钱 。
10.从公司第一责任人角度 , 许家印有责任也必须去承担这次的带来的惩罚 , 就是主动掏钱还债 。 ...
第二种讨论观点:“不掏钱” , 约占10% , 少部分参与讨论精英们也有独到的观点 。
如@承沐先生@吴华明 @依心前行等多位学员如此认为 。
持“不掏钱”观点精英们的主要理由是:
1.从公司法来讲 , 恒大许家印可以不用掏钱 。
2.作为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和公司的责任并不是一体的;恒大债务跟许老板及股东关系不大 。
3.恒大危机是流动性问题 , 不是资不抵债问题 。
第三种讨论观点:“中立” , 约占15% 。
如@PauI @谢长友 @吕建宏 @项钰坽 @Mr. 陈等多位学员表示理解 , 也就是可掏可不掏 , 或有策略的掏钱 。
持“中立”观点精英们的主要声音是:
1.拿是情分 , 不拿是本分 。
2.法律上、道德上 , 不拿;舆论名声上 , 经营策略上 , 拿!
3.作为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和公司的责任并不是一体的 。 所以可掏可不掏 。
4.多元化经营或可以自救 , 比如转换赛道 。
5.可以拿 , 但有方法 , 如董事会及股东还有一致行动人都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 共同掏钱 , 按照占股大利润分红高选择 , 掏钱比例也应该遵守此原则承担相应赔付 。
……
本期(总第63期)论题群主朱耿洲博士点评
CCP网记者也利用中休空隙 , 采访了朱耿洲博士 , 朱耿洲博士也坦率地分享了他个人的点评和观点 , 摘录如下:
每位学员其实都有一定道理 , 都能把握某一个特殊角度把问题谈透 。 但不论言词平实 , 或是激昂有加 , 但至少说明大家仍在关注恒大 , 关注许家印 , 并通过他们来关注我们整个房地产行业、整个国家、整个社会 , 乃至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道德文化与修养问题!而这一点是可喜的一面 , 甚至已经超出了问题本身 。 在此为所有参与讨论者点赞!
具体到这个话题 , 我个人认为倒是真应该冷静从多个方面来思考分析 。 毕竟涉及到许家印个人财产、国家法律制度、企业人文精神、社会影响力等多方面的问题 。 所以拿与不拿、怎么拿、拿多少 , 站在不同角度 , 可能结论不大一样 。
下面将本人的一些想法 , 与所有学员共论共勉!
首先 , 从公司法律角度讲可以不拿钱 , 但如存在相关问题 , 应拿钱出来 。
公司作为一种具有独立人格的企业组织 , 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 而有限公司的股东仅以其投资额为限 , 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因此 , 如果仅仅从股东有限责任法律的角度论 , 许老板可以不拿钱出来 。 但如果(我是说如果)许老板在恒大及其子公司出现出资不到位、抽逃资金 , 或存在公司与个人财产滥用、挥霍构成财产混同关系的 , 他个人是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的 。
还有许老板作为企业实际经营者、实际控制人 , 即如果(也是说如果)作为股东涉嫌有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 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 假如存在由于违背公司决策制度流程 , 造成公司重大决策失误、盲目多元化 , 或者违背公司财务制度流程浪费公司资源、违背公司上市及募集资金用途挪用乱投 , 从而导致投资失误、损坏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 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等法律责任 , 就更应该自己拿钱出来弥补损失 。
其次从公司分红制度讲 , 应该说“退回分红”更妥 。
股东投资分红本是基本权益 。 但如果由于股东分红的决策失误 , 导致分红后出现企业现金流的枯竭、涸泽而渔的做法;或利润分红主要落入大股东之手 , 造成其它股东利益受损 , 那么许老板也应承担公司分红决策失误的责任 , 就是纠正决策失误 , 股东们拿钱出来 , 应该说”退回分红”更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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