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三 )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 如有变化以内蒙古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
江苏省我院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DD”(含)及以上标准 , 必测等级要求为“5合格”(含)及以上标准 , 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 如投档分数相同 , 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考生 , 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
对于天津市考生 , 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 ,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 , 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 , 择优录取 。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 , 则执行本章第十二条规定 。
我院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 , 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
上述录取办法和规则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最新相关规定 , 按该省招办最新要求执行 , 择优录取 。
第十一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 ,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 , 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 对于同分考生:
?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排名录取时 , 如文化课成绩相同 , 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 , 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按专业课成绩投档排名录取时 , 如专业成绩相同 , 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 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 , 那么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按综合成绩总分投档排名录取时 , 如综合成绩总分相同 , 优先录取美术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 如果美术专业成绩再次相同 , 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 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 , 那么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
我院承认内蒙古美术类统考成绩 , 内蒙古艺术类(美术类)专业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录取 。
江苏省我院艺术类专业必测等级要求为“4合格” 。
如有调整 , 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准 。
第十二条 非艺术类同分时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较高者 , 若数学分数相同 , 则优先录取语文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 , 若再相同依次比较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成绩 , 录取分数较高者 , 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我院承认各省级招生办加分政策 ,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 , 按照考生所属省招办规定的原则执行 。
第十三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除商务日语专业外)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 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的科类均文理兼招 。
第十五条 报考广告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联考或统考 , 且成绩合格 。
第十六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 ,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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