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区别,劳动派遣和正式工有什么区别( 二 )


正式职工是指与非正式职工对立,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 , 即劳动合同制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正式工属于一种国家的人员编制,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受劳动法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 , 即使辞退也有相应的赔偿 。另外有编制的是国家正式职工 , 比如公务员,事业单位行政编制,国企的正式员工等等 。在计划经济时代,指有招工表(转正定级表等)的原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 。原国有或集体企业不包括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英文是,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 , 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 。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 现年薪通常为5万—10万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以及通过招聘网为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为个人提供求职登记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1]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正式工
在机关事业单位,把有编制的职工称之为正式工,在企业里面,把与单位直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称之为正式工,正式工属于最正规,最合法的用工形式,一般会与自己正在提供劳动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必须是劳动双方书面签订的,单方不能违约解除,如果正式工遭单位单方解除的应该索取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正常提供劳动时,可以约定试用期,最短一个月(3个月以上不满不满1年的劳动合同期限) , 最长6个月(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依法享有五险一金及其他待遇 。
所以正式工无论是在福利待遇方面还是工作稳定性方面,都是略胜一筹的,当然企业用工的风险成本也是最高的,发生纠纷时,必须一五一十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支付赔偿金 。
派遣工
派遣工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招聘 , 外派到其他单位工作,劳动关系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在公司里面算是和正式工同宗同族,但是他们的待遇支付来源却是用工单位,相比于用工单位的正式工来说,派遣工的待遇可能较低,五险一金等福利可能不是很健全,但这一切都是劳务派遣公司决定的,发生劳动纠纷时,常常会牵扯到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两方 。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 再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用工单位向派遣公司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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