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征收是什么意思,简易征收是什么意思 简易征收解释

1、简易征收是什么意思 简易征收解释1、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的一种征收方法 。指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的增值率,逐期计算缴纳增值税,在年度终了时进行结算 , 多退少补 。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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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是什么意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 ,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 , 36个月内不得变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 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 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 ,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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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易征收和一般征收的区别是什么?简易征收和一般征收的区别为:
1、税率不同 。简易征收税率较低 。
2、计税方法不同 。简易征收是按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征收是按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 。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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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是什么意思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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