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氏四兄弟”红黑之道:两代专案组接力,文物案保护伞落马( 三 )


老专案组当年查明 , 宋彦彬、宋彦庆通过多年经营 , “以威胁和收买的方法将一些文物贩子收拢门下 , 营建以他们为首的倒卖、走私文物和盗掘古墓犯罪集团 , 形成了盗掘古墓、倒卖、走私文物一条龙犯罪网络” , 甚至形成了一个犯罪团伙 。
一名专案组成员说 , 该团伙涉及二百余人 , 大约分为四个层级 。 最底层是直接参与盗墓的农民 , 他们将文物卖给第二层贩子 , 所得不过几十至两三百元钱 。 第二层 , 则是懂得鉴别文物的贩子 , 充当第三层与第四层的中介 。 唐河介绍 , 甚至有失势的老文物贩子甘当第二层 。
第三层 , 便是以宋氏兄弟为核心的层级 , 也负责将盗挖来的文物卖给第四层——握有海外销售门路的贩子 , 如一批广东、福建籍的文物贩 。 至此 , 文物转手后便可进账数十万乃至数百万元 。 通过这样一个团伙 , 大批文物被盗挖、贩卖 , 甚至有大批流入海外 。
与此同时 , 宋氏兄弟的团伙也逐步垄断了洛阳的地下文物交易市场 。 老专案组调查发现 , 宋氏兄弟团伙为了猎取稀有文物 , 不惜使用暴力 。 1997年 , 曾有文物贩子在洛阳收购一副北魏石棺 。 宋彦庆听说后 , 便立马带领手下数十人 , 持猎枪、棍棒赶往收购地点 。 原购买者不得不表示放弃收购 。 宋彦庆没有带钱 , 又逼迫该贩子垫付24万元 。 这副石棺随后被宋彦庆贩卖 , 最终流失海外 。
专案组一名成员还称 , 为了洗白非法所得的文物 , 宋氏兄弟租用原洛阳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场地 , 开办了洛阳纵横文化城 。 文化城里既搞赌博 , 也设有文物交易专柜 , 许多交易都是在那里完成的 。
唐河告诉南方周末采访人员 , 过去 , 洛阳的高价文物进行地下交易 , 必须要宋氏兄弟经手 , 否则无人敢交易 。 这一点在专案组调查中也得到反映 。 一个例子是 , 曾有外省文物贩子在洛阳花15万元购买了6件文物 , 出手两件后便卖不动了——其他买家得知该文物未经宋氏兄弟之手 , 均不敢购买 。
以非法文物生意为内核 , 又披上酒店、洗浴城、酒吧等合法生意的外衣 , 宋氏兄弟累积了巨额财富 。 据2002年公安部收到的举报信 , 一位文物爱好者曾见过宋氏兄弟在一栋民宅内存放的文物 。 在他看来 , 这些文物总价值可达5000万元 , 其价值、品位甚至超过了洛阳博物馆的馆藏 。
据老专案组统计 , 仅在2002年前后的几年时间 , 宋氏兄弟团伙疯狂作案 , 涉及盗挖、倒卖文物的案件达152起 , 涉及文物1125件 , 交易额达1363.3万元 。
老专案组频遭人事变动
2002年11月底 , 上述称宋氏兄弟藏品超过洛阳博物馆的举报信 , 被送至公安部领导案头 。 当年12月10日 , 公安部刑侦局召集河南、广东两省公安厅领导 , 要求两地公安部门尽快查清相关事实 , 斩断这条从河南经由广东 , 至香港 , 再到海外的文物走私道路 。
“12·10”专案组组长由河南省公安厅时任副厅长杨德胜担任 , 副组长之一是洛阳市公安局时任局长张太学 。 成员则主要是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民警 , 包括副局长兼支队长李小选、张建岳、秘书科科长尤益民、二大队中队长王建国等 。
“12·10”专案组材料显示 , 经过一年多秘密侦查 , 专案组基本掌握了宋氏兄弟团伙的犯罪证据 , 确定其为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 “不仅组织盗掘古墓、倒卖文物犯罪 , 而且涉嫌伤害、绑架、非法拘禁、诈骗、非法持有枪支和开设赌场等多种犯罪” 。
2003年1月13日晚 , 专案组决定对宋氏兄弟团伙实施抓捕 。 然而 , 宋氏兄弟却在那次抓捕中逃脱 , 宋彦彬不知去向 , 宋彦庆则在半个月后才被抓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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