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上观新闻近日 太离谱!上海一男子同意妻子与他人生子,共同抚养…孩子出生后,男子却变卦了

本文转自:上观新闻
近日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亭林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
在审理过程中 , 当事人钱先生态度坚决地表示 , 离婚后自己不出小孩的抚养费 。 这引起了法官的注意:支付未成年人抚养费是法定义务 , 很少有当事人会在法官面前如此表态 。 一番询问后 , 钱先生说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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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先生与马女士经人介绍相识相恋 , 不久便办了结婚手续 , 至今已5年有余 。 钱先生早就知道自己无法生育 , 在婚前告知了马女士 , 并同意马女士婚后可以另行与他人生孩子 , 由夫妻二人共同抚养 。
婚后第二年 , 马女士生下了女儿 , 随后 , 双方因琐事矛盾频发 , 日积月累无法调和 , 夫妻感情也日渐淡薄 , 最终闹至离婚 。
庭审中 , 马女士不愿透露孩子的生父是谁 , 但向法庭提供了与钱先生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 , 证明钱先生曾答应共同抚养孩子 。 钱先生认为自己并非孩子生父 , 不应在离婚后再支付抚养费 。 慎重起见 , 法官让钱先生与孩子做了亲子鉴定 , 结果显示钱先生确实不是孩子的生父 。 至此 , 这桩离婚纠纷的事实已经查清 。
本文转自:上观新闻近日 太离谱!上海一男子同意妻子与他人生子,共同抚养…孩子出生后,男子却变卦了】法官指出 , 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明确规定 ,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本案中 , 夫妻双方就女方婚内与他人生子的约定违背公序良俗 , 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 钱先生并非孩子生父 , 按法律规定的确不需再支付抚养费 。 不过 , 法官告诉钱先生和马女士 , 孩子因两人的奇葩约定来到这个世界 , 不应成为两人闹矛盾的牺牲品 , 建议双方从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 。
最终 ,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 钱先生与马女士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 孩子随马女士生活 , 钱先生不承担抚养费 , 但一次性补偿马女士2万元 。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原创稿件 , 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作者:许和
微信编辑:皮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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