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吗

核定征收主要指的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与增值税是否一般纳税人没有直接关系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 , 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
由上可知,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主要是面对那些会计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会计账簿 , 无法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无法准确计算收入或者成本的企业,税务机关为了征收管理的需要,而采取的一种补偿方式 。
那么 , 我们再看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而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后果会很严重,会缴纳高额的增值税!
综上,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应该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而不应该采取核定征收 。
应该说,一般纳税人和核定征收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的概念,而核定征收是所得税的概念 。
我国税法明确规定核定征收的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 。纵观30号文,并没有限制一般纳税人不能核定征收 。从税法的规定来说,一般纳税人在满足30号文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可定征收 。
【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吗】
但是 , 在实际征收管理中,很多地方的税务机关都不会给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 。不仅如此,在有些税收管理严格的地方,比如成都市全域,所有区市县连小规模纳税人都不允许核定征收,更何况一般纳税人 。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 ,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 。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2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实施 , 登记办理更加便捷 。取消行政审批 。《办法》中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将审批制改为登记制,主管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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