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车损的法律规定 车损鉴定的法律依据

鉴定车损的法律规定 车损鉴定的法律依据

发生交通事故后 , 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 , 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 。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 , 各方当事人应到场 , 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 , 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 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鉴定车损的法律规定 车损鉴定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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